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山东华电中联滕州界河50MW光伏发电项目(一期30MW)安全预评价-网上公开信息表
浏览量:15455    From: 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Time:2022-01-20 10:59:21     

评价项目名称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山东华电中联滕州界河50MW光伏发电项目(一期30MW)安全预评价

报告编号

DAJC-FAYP009-2021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1.11

法定代表人

刘福广

评价项目简介:

山东华电中联滕州界河50MW光伏发电项目(一期30MW)拟由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投资建设。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成立于19960117日,注册地址位于邹城市唐村镇,负责人张永密,公司类型为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火力发电和其他与发电相关的产业。

为确保新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88号)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2010﹞第36号,﹝2015﹞第77号修订)的规定,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对本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山东华电中联滕州界河50MW光伏发电项目(一期30MW)的安全预评价工作。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了安全预评价项目组,项目组在对该项目相关资料进行充分了解和分析,并对现场进行了实地考察的基础上,以该项目的可行性研宄报告为主要依据,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光电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规定》(水电规安办﹝2010121号)编制了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组长

杨志豪

技术负责人

李传磊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艳艳

报告编制人

杨志豪、贾超

报告审核人

霍志超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梁瑶、贾超、杨志豪、张腾腾、宋伟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贾超、宋伟

参与安全评价的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及主要任务:

202138日,初访:杨志豪

2021111日,现场考察:杨志豪、李传磊、贾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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