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金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现状评价-网上公开信息表
浏览量:1723    From: 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Time:2022-01-20 10:36:54     

评价项目名称

滕州市金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

DAJC-AXP001-2022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2.01

法定代表人

刘福广

 

评价项目简介:

 

滕州市金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达煤矿)隶属山东滕州辰龙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地方国有企业,企业位于滕州市大坞镇境内,距滕州市区15km,行政区划隶属滕州市管辖。

矿井于1989年建井,199771日试生产,原设计生产能力30 t/a,通过后期的技术改造,2006 年经省局批准,核定生产能力为69t/a202177日《山东省能源局公告》(2021年第2号)公布的金达煤矿年生产能力为69t矿井采用一对立井开拓,中央并列式通风,主井担负煤炭提升、回风任务,副井担负辅助提升、进风任务。主、副井均作为矿井安全出口。-300m-356m 两个水平上下山开采整个井田,有1214151617共五层可采煤层,现开采 1216煤层。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金达煤矿于20221月委托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矿井现状进行安全评价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成评价小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煤矿安全评价导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对现场进行调查、搜集资料,分析煤矿各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的生产环节、工艺、设备、设施、装置情况、安全管理等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定性、定量评价其危险度,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和建议,编制《滕州市金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组长

贾超

技术负责人

刘兆平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艳艳

报告编制人

贾  超、杨志豪、李传磊、岳志伟、张朋

报告审核人

霍志超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贾  超、杨志豪、李传磊、岳志伟、张朋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贾  超、李传磊、岳志伟、张朋

参与安全评价的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及主要任务:

202216日,现场勘察、检查、搜集资料。

专业分工:

  超:项目负责人、机电专业资料收集及现场检查;

  朋:一通三防、安全监控资料收集及现场检查;

杨志豪:安全管理专业资料收集及现场检查;

李传磊:采掘专业资料收集及现场检查;

岳志伟:地质、六大系统专业资料收集及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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