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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种子企业培育创新券的简单认识
浏览量:1875    From: 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Time:2018-03-14 10:45:47     
  来源:技术中心/霍志超 发布时间:2018-03-14 09:35:00 依据《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四个中心”建设指标体系三年行动纲要和2016年目标任务的通知》(济发〔2016〕2号)和《济南市“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制定了2018年济南市科技发展计划编制指南,其中明确把金种子企业培育创新券划归第三大部分——中小微企业创新券。金种子企业培育创新券需先申报金种子企业关键产品提升计划,支持对象为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下中小微企业,申领最高额度为30万元,由高新处、农社处、合作处组织管理。
  申请金种子企业培育创新券的企业,可按条件申请多种创新券,但同一年度内不得再申请人才引进跟踪支持创新券、科技创业企业创新券、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券。申领创新券后,企业可用于开展研发活动和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服务,购买服务时企业先行支付资金购买入库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或跨市购买服务。用户方应与市外有条件的服务机构线下签订服务合同,购买相应服务,用户方先行支付资金。项目执行完毕后,企业提出结题验收申请,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验收通过后,由企业申请兑现。兑现时按不超过该项目科技投入额度的50%兑付,兑付总额度不超过发放的创新券额度。
  公司已按《济南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济政办发〔2017〕9号)申请该培育计划及创新券,以创新引领、科技支撑的理念,为“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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