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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复审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2861    From: 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Time:2015-03-13 10:19:56     

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复审相关规定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就今年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认定范围。企业主要产品或服务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2009年认定并于2012年复审通过的企业,按照《认定办法》规定,6年有效期已过,需重新申请认定。

  2.复审范围。2012年度按照《认定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在2013年和2014年已更名的企业),均属于本次复审范围。对于未按时提交复审申请材料的高新技术企业,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

  二、申请时间与批次安排

  2015年,复审申请受理和认定申请受理各安排一批。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均截止到5月20日。其中,2012年认定(或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如发生名称变更但未提出更名申请的,必须先办理更名手续,再以变更后企业名称提交资格复审(或重新认定)申请。

  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工作安排两批.第一批更名申请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到4月8日,2012年认定(或复审通过)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务必参加第一批更名工作;第二批更名申请材料受理时间截止为7月30日。更名材料一式2份,按照《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要求顺序装订,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在网络系统中填写完整后打印生成。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材料报送至各县(市)区科技局,由县(市)区科技局汇总后报至济南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地址:济南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F0805房间)。报送材料包括:企业认定(复审)书面申请材料一式7份,其中5份为书面材料,2份为全部书面材料的PDF格式光盘(文件名为企业名称,注明所得税所属国税或地税)。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和更名等工作在“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网址为:http://www.gqrd.sdstc.gov.cn。企业用户网上注册、申报、查询、密码找回等有关操作可参考《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系统用户使用手册(企业用户版)》,在网站的信息通告栏里可以下载。

  2、企业所申报的研发项目、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须明细至《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第三级目录下的具体条款,并在研发项目、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中说明。

  3、企业提供的有效知识产权须是申报前三年的1月1日起至申报日前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独占许可方式获得,与企业主要产品相关,且是企业主导产品的核心技术。通过受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通过独占许可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须附独占许可协议复印件、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备案证明原件;知产产权和独占许可协议有效期须覆盖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企业近三年获得的授权自主知识产权需提供最近一次缴费证明。

  4、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应提供其符合《工作指引》中相关规定的证明和承诺书,严格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的相关财务指标,客观公正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并对企业的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及相关编制说明发表明确的审计意见。

  5、需扫描上传申报系统的附件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研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经审计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知识产权相关材料,人员情况说明,近三年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明细表(见下表1)。

  6、材料报送至各县(市)区科技局,由县(市)区科技局汇总后报至济南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地址:济南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F0805房间)。报送材料包括:企业认定(复审)书面申请材料一式5份,全部书面材料的PDF格式光盘一式2份(文件名为企业名称,注明所得税所属国税或地税)。

  联系方式:于小琳66608805

  济南市科技局高新处

  2015年3月11日

    附件:表1:近三年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明细表.docx(1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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