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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贯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1867    From: 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Time:2014-08-27 10:40:58     

鲁煤监职卫函〔2014〕16号

各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关于贯彻实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健函〔2014〕26号)的要求,结合全省实际制定了《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贯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4年6月25日

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本局:局领导,各监察分局。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贯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印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以下简称《工作规范》),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关于贯彻实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健函〔2014〕26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召开宣贯座谈会,深刻领会并全面掌握《工作规范》的内涵和要求
    《工作规范》下发实施后,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省局)以鲁煤监职卫函〔2014〕10号转发各有关单位,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为了把《工作规范》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结合山东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现状和执法计划情况,拟在7月上旬组织召开《工作规范》宣传贯彻座谈会,组织辖区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包括新认可的和备案的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工作规范》,深刻领会其内涵,全面掌握各项具体要求,通过认真学习,切实强化其依法规范执业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修订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规定,将《工作规范》的相关要求,纳入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继续教育和资质认可及延续现场技术评审口试、笔试、实操的必考内容。
    二、周密安排部署,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自查自纠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各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报务机构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二)自查内容
    各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报务机构要对照以下内容进行自查,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问题。
     1.查管理是否规范,主要查找行为准则、人员资格及项目组人员构成、工作业绩、信息公开、委托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及责任制、资质维护、技术服务合同、技术服务的证明材料、延伸服务等十个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2.查技术服务是否规范,主要查找资料收集及审核管理、现场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采样及检测计划、现场采样、样品管理、实验室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职业病危害评价及过程质量控制、报告编制、档案管理等技术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3.查执业是否合法,重点查找是否存在转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转让或租借资质证书、检测数据或技术服务报告弄虚作假、使用非本单位专职技术人员的培训合格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总结汇报
    各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照《工作规范》查找出的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予以纠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列入整改计划,落实措施和责任,限期整改。要形成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告(包括检查总体情况,查找的问题和差距清单,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下步工作意见等),并于2014年9月30日前报省局。
    三、建立五项制度,落实服务机构长效制约机制
    针对山东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建立以下五项制度:
    (一)行为准则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六个坚持”行为准则是机构依法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根本所在,必须形成制度上墙入心。主要负责人要做出公开承诺,并在本单位网站或显著位置予以公布。要将“六个坚持”行为准则列入本单位规章制度和“一岗双责”重要内容,明确和落实相应的惩诫措施。要将“六个坚持”行为准则作为机构内部培训的必修课,做到经常讲、反复讲、深入讲,使之入脑入心、习以为常,不断强化专职技术人员依法规范执业的意识。
    (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责任制度。机构法人代表要组织建立本单位的责任体系,明确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采样人员、检验人员、仪器设备管理员、质量监督员、内审员、样品管理员、档案管理员、报告审核人和授权签字人等各类人员和本单位各部门的职能及应承担的责任,确保各项法定职责落实到部门、岗位和人员。要严肃责任追究,建立责任倒查机制,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查清原因、追究责任、落实整改措施。
    (三)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构成制度。在出具的技术报告签名页应标明相应技术人员的专业及分工,专职技术人员按照专业或分工对技术报告相应内容负责,其中项目负责人对技术报告的整体内容负责,行业工程技术人员、卫生工程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和检测人员(包括采样人员、检验人员、复核人员)对技术报告相应部分内容负责。
    (四)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制度。山东境内的甲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包括在在山东申请备案的)应于2014年底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开评价报告信息,在线公开期限不少于3年。乙级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包括备案的)评价报告应于2015年7月1日前公开评价报告信息。评价报告信息不公开或公开不全面的,在资质认可、延续及监督检查时,按照“隐瞒有关情况”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五)资质维护和管理制度。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质维护和管理工作,妥善保存资质证书,不得转让或租借资质证书。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资质条件符合性的动态监控,保证组织机构、人员、工作场所及实验室、仪器设备等方面始终符合资质条件的要求;出现不符合资质条件的情况时,应立即向省局请暂停资质并停止技术服务活动,待条件完善后再申请恢复资质。
    四、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违法违规行为
    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将作为山东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的重点监察内容,从10月份开始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监督执法活动。抽查数量控制在机构总数的50%以上。对自查的违法违规问题视其情节和整改效果,依法从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因自查自纠走过场,对新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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