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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综合防尘措施
浏览量:2522    From: 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Time:2014-07-04 10:40:58     
矿尘是煤矿的主要灾害之一,由矿尘诱发的尘肺病严重危害矿工的身体健康,我国绝大部分矿区的煤尘还具有爆炸性,严重威胁着矿工的安全生产和矿工的生命安全,有效控制粉尘,降低粉尘浓度,改善工作环境,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 因此在煤矿上防治粉尘十分重要,具体环节包括以下几点:
    一、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采用静压供水的,井下、井上供水水池容量均不得小于200立方米,且能满足防尘洒水系统连续工作2小时以上的备用水量。采用水源孔供水的,其水量必须满足防尘用水的需要。防尘用水水质要达到下列要求:
   (一)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
   (二)悬浮物粒度直径不得大于0.3mm。
   (三)水的PH值在6~9.5范围内。水质必须每季测定化验一次。采掘工作面巷道管路中要安装过滤器,每月要冲冼一次过滤设施。
    二、井下防尘管路的管径选择,要满足生产防尘用水的需要。矿井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各转载点、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皮带巷和皮带斜井管路每隔50m设置一个三通阀门,其它管路每隔100m设置一个三通阀门。防尘管路要吊挂或垫起,达到平直,并进行防锈处理。
    三、 采煤工作面形成后的防尘措施:
   (一)采煤工作面必须辅设完善的防尘管路和架间喷雾,三通阀门设置符合规定,移架割煤时喷雾必须开启;工作面积尘每天冲刷一次。 
   (二)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距安全出口50m米以内各安装一道水幕,在工作面门口以里50-100m范围内安设一道水幕,巷道超过1000m的,中间加设一道水幕,并要灵敏可靠,使用正常,覆盖巷道全断面。
   (三)采煤机必须有内外喷雾装置,喷嘴完好不堵塞。割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具有闭锁功能,即无水时自动停机)。
   (四)采煤面必须安装使用随机自动喷雾装置,并正常使用。
   (五)各运输转载点必须设置喷雾装置,位置恰当,使用正常,并逐步推广使用自动化防尘设施。
   (六)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并有灌水炮泥的注水器,注水器必须设在安全出口50m内。采煤工作面各种防尘设施在工作面投产前必须一步到位。
    四、 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
   (一)掘进工作面防尘管路达到完善,防尘管接到距迎头30m以内,三通阀门齐全。管路吊挂平直不漏水。
   (二)净化水幕分别安设在距掘进头50m和100m左右处,并使用正常,能覆盖全断面。
   (三)机掘工作面掘进机应安装使用除尘风机;无除尘风机的,掘进机进刀作业时必须使用内外喷雾,内喷雾装置使用水压不得低于3MP, 外喷雾装置使用水压不得低1.5MP,如内喷雾水压不能达到3MP或不能正常使用,要必须保证外喷雾能够正常使用。当掘进工作面过泥岩、泥化带时,综掘机不适合使用内外喷雾时,必须保证工作面两道水幕同时开启。
    五、锚喷支护防尘措施 
   (一)打锚杆眼宜实施湿式钻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后可采用干式钻孔。
   (二)锚喷巷道必须采用潮料喷浆,沙石混合料颗粒粒径不超过15mm,拌好的料应当手捏成团,打开即散、嘴吹无灰。 
   (三)喷浆时使用锚喷除尘风机或水射流除尘风机。
   (四)距锚喷作业点下风流方向100m内应设置两道以上风流净化水幕,且喷射混凝土时工作地点应采用除尘器抽尘净化。
    六、主要进风巷道、主要回风巷道、辅助进风巷道、辅助回风巷道、采区进风巷道、采区回风巷道必须安设净化水幕(进风巷推广应用自动水幕)。所有水幕必须保证完好,使用正常。
    七、实行好个体防护措施,采掘工作面内的作业人员、回风流中的作业人员及在有粉尘产生点工作的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进行个体防护。
    八、各装载点、卸载点、溜煤眼及风速大易产生粉尘的运输大巷等均应设置手动或自动防尘设施。
    九、定期冲刷积尘,主要运输大巷、运输斜井,主要进、回风巷和采区内的巷道都要定期进行冲刷。井下任何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宽度2m以上的煤尘堆积(手捏成团的不在此限)。主要进风巷道每年要刷白一次。对于井下各地点的喷雾及巷道冲刷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运送人员材料的主要进风斜井、井底联巷水幕每班必须正常开启(有保证潮湿不扬尘的办法也可适用)。
   (二)皮带运输过程中必须开启转载喷雾,但在皮带拉水煤时不受此限。
   (三)煤仓上口进煤时必须必须开启喷雾,但在拉水煤时不受此限。
   (四)受停产检修影响的区间皮带转载可不开启喷雾设施,但必须保证喷雾设施的完好,在皮带开启时能正常使用。 
   (五)副斜井及井底联巷每星期冲刷一次;
   (六)主斜井每15天冲刷一次;
   (七)回风斜井每15天冲刷一次;
   (八)回风大巷每星期冲刷一次;
   (九)掘进顺槽每3天冲刷一次; 
   (十)距工作面20米范围内的巷道,每班冲刷一次;
    十、矿井每延深一个新水平的各煤层或新揭露的煤层都要进行煤尘爆炸性鉴定。
    十一、在矿井、水平、一翼、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及煤和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按规定安设隔爆设施,隔爆设施的安设和检查要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矿井井筒、水平、一翼、采区主要进回风巷道,主要运输巷道,必须设置主要隔爆水棚,每组水棚用水量按巷道的断面积计算不得小于400L/m2,棚区长度不得小于30m,水棚排间距为1.2~3m。采区隔爆水棚在采区巷口以里50m左右处安设,巷道长度超过1000m时加设一组,安装隔爆设施的地点受现场条件限限制难以确定时,由总工程师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二)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的辅助隔爆设施用水量按巷道断面面积计算不得小于200L/m2,排间距应为1.2~3m,棚区长度不得小于20m。在距掘进头或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60~200m内安设,巷道长度超过1000m时加设一组。 
   (三)当水袋采用易脱钩的布置方式时,挂钩位置对正,每对挂钩的方向要相向布置(勾肩与勾尖相对),挂钩使用4~8mm的圆钢,挂钩角度为70±5度,弯勾25mm。
   (四)实行挂牌管理,牌板标明:地点、水袋个数、棚区长度、水量、断面、棚距等参数。水棚要每周检查一次,要经常保持水袋的完好和规定的水量。
    十二、粉尘测定:
   (一)矿井必须配备专职测尘员和测尘仪器,测尘员配置不少于2人,测尘仪器不少于3台。必须建有专门粉尘化验室,并配备有分析天平、干燥器、烘干器、配件及维修工具等。
   (二)井下每个测尘点粉尘每半月测定一次,并同时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按煤炭部MT79-84《粉尘浓度和分散度测定方法》规定执行。
   (三)粉尘分散度每季测定一次,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按规定采集试样后,送有资质部门进行粉尘监测分析化验,分析资料要保存完好。 
   (四)粉尘测定结果要每月上报。
    十三、矿井每月都要有详细的防尘作业计划和工作总结,并备有:
   (一)防尘系统图;
   (二)防尘设施牌板;
   (三)测尘台帐;
   (四)防尘管路台帐;
   (五)采掘工作面防尘措施台帐;
   (六)防尘设施、防尘管路检查记录;
   (七)巷道冲刷记录;
   (八)隔爆设施台帐并明确人员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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