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景华建筑陶瓷有限公司
浏览量:2426    From: 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Time:2015-06-30 17:13:17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

淄博景华建筑陶瓷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单位

淄博景华建筑陶瓷有限公司

联系人

袁辉富

地理位置

淄博市张店区傅家镇黄家村

项目简介

淄博景华建筑陶瓷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张店区傅家镇黄家村,成立于2001年5月25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高敏长,主要从事墙地砖生产,现有职工人数100余人。

景华陶瓷属于陶瓷制品制造业,在生产过程中可产生粉尘、噪声、化学毒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为保护广大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防治职业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淄博景华建筑陶瓷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委托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其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是依法取得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评价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证书编号:(鲁)安职技字(2014)第B-0055号),接受委托后,公司组织评价人员对各工作场所进行了现场调查、工程分析、资料收集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现场检测等工作,确定了项目的评价范围、内容、方法等,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真实的评价原则,开展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并于2015年6月编制完成了《淄博景华建筑陶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王峰、张国玉、王殿玺 时间2015年4月8日

现场采样专业技术人员:尹英文、李忠显等4人 时间2015年4月12日-4月14日

陪同人:邱景军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

游离二氧化硅,总粉尘,呼吸性粉尘,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噪声,工频电场,高温

检测结果

1)根据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检测,陶瓷厂煤气站粉尘的游离二氧化硅含量为7.6%,为煤尘,原料车间干燥塔处、联合车间压机和粗磨边处的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分别为35.1%、35.3%、34.9%,均为矽尘。本次检测共对30个主要工作岗位产生或存在的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的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和9个接尘工种的个体接触呼吸性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各工种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未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工作场所中除料仓下料口、压机上料口的总粉尘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外,其他场所的的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

2)化学毒物

检测结果显示:各车间工作时产生的化学毒物的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表明陶瓷厂对有害气体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良好。

3)噪声

本次检测共对6个工种和15工作地点进行了LAeq噪声强度测量。

检测结果显示:除抛光车间操作工接触噪声的8h时间加权平均强度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外,其余工种接触噪声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噪声超标原因:抛光车间打磨、抛光工序中所用设备运转时本身产生高强度的噪声,而且职工持续接触高强度噪声时间较长。

现场调研时发现,作业点噪声超标可能与使用的设备有关,另外多台机器同时作业,加大了危害。建议改善作业方式,可采用远距离操作或监控方式,减少人员接触时间;同时加强设备维修,降低噪声源强度。

4)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显示:变配电室产生的工频电场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表明陶瓷厂对工频电场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良好。

5)高温

检测结果显示:煤气站、窑炉、干燥塔处的WBGT指数均符合工作场所WBGT指数的要求。

评价结论

淄博景华建筑陶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在职业卫生现场调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基础上,结合景华陶瓷的生产工艺、劳动组织及管理模式,划分了评价单元,采用多种评价方法,对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识别,对可能造成的职业病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了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和建议,经综合归纳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1)景华陶瓷总体布局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2)景华陶瓷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1)粉尘类:煤尘、矽尘

(2)化学物质类: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硫

(3)物理因素类:噪声、高温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规定,景华陶瓷属于陶瓷制品制造,判定景华陶瓷的职业病危害类别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景华陶瓷在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粉尘、噪声,接触该种职业病危害的岗位为景华陶瓷职业病危害防护的关键控制点。

3)为控制职业病危害,景华陶瓷设置了防尘毒、防噪声等设施,降低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对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起到了较好作用。对作业场所粉尘、噪声存在部分岗位超标,企业下一步为接触噪声危害的作业人员配发耳塞,并加强管理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景华陶瓷制定《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设置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配备了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景华陶瓷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但未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未对查体结果中建议复查诊治的工人进行复查,企业下一步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需要复查诊治的工作进行复查,对不适合原岗位的在岗职工及时调离原岗位,并进行妥善安置后针对景华陶瓷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为职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5)景华陶瓷现有的办公楼、厕所、职工休息室等辅助用室,基本满足职工的需要,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6)景华陶瓷未对职业病危害进行告知,每年投入了相应的职业病防治经费,但未列表说明。企业下一步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进行公告,并在合同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对相应的职业病防治经费进行列表说明后能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综上所述,在现有的职业病防护条件下,采取了控制粉尘、噪声等职业病危害的防护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在管理上仍存在一些不足。该项目如果根据本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及建议,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治措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危害将进一步降低,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将进一步得到保障。

因此,本评价认为淄博景华建筑陶瓷有限公司在对本次评价提出的问题整改完善后将能够达到职业卫生安全许可条件。

评价建议

(1)在检测超标作业地点作业时,工人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并及时更换防尘滤膜,并且应该减少接触粉尘的时间;

(2)合理使用除尘机,减小超标岗位粉尘浓度,设置喷雾装置或水管提高降尘效果;

(3)加强防尘、防毒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转;

(4)为职工配发防护耳罩,提高防护效果;并改善作业方式,进行远距离操作或监控,减少职工接触噪声的时间;

(5)应按照岗位情况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6)在厂区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制度、检测结果、操作规程等内容;

(7)与职工补签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8)在景华陶瓷煤气站、干燥塔、窑炉设置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高温,原料车间、成形车间、抛光车间、踢脚线车间设置粉尘、噪声,机修车间设置粉尘、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泵房设置噪声,配电室设置工频电场的职业卫生警示标识和中文说明;

(9)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10)企业应制定详细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11)对2014年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进行列单说明;

(12)企业应按标准制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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