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淄川城烨物资有限公司
浏览量:2784    From: 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Time:2015-07-01 17:20:00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

淄博市淄川城烨物资有限公司500t/a三氯化铝项目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

淄博市淄川城烨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文辉

地理位置

淄博市淄川区寨里镇徐家西村西

项目简介

淄博市淄川城烨物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金50万元,法人代表董立恒。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淄博市淄川区寨里针徐家西村,隶属于淄博市淄川区管辖。

该企业主要生产三氯化铝,年产规模500吨。企业现有职工6人。在生产过程中可产生化学毒物、粉尘、噪声、高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保护广大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防治职业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淄博市淄川城烨物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委托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其500t/a三氯化铝项目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是取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证书编号:(鲁)安职技字(2014)第B-0055号)。接受委托后,公司组织评价人员对各工作场所进行了现场调查、工程分析、资料收集,并于2015年5月13日至15日进行了现场采样检测,确定了项目的评价范围、内容、方法等,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真实的评价原则,开展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并于2015年5月编制完成了《淄博市淄川城烨物资有限公司500t/a三氯化铝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王殿玺、安伯超   时间2015年4月24日

现场采样专业技术人员:尹英文、李忠显等8人 时间2015年5月13日-5月15日

陪同人:王玲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化学毒物(氯气、氢氧化钠)、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

1粉尘

本次共检测3个工种及5个工作场所,检测结果显示工种及工作场所的粉尘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化学毒物

检测结果显示:各工作场所存在或产生的氢氧化钠、氯气的最高容许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表明该项目密闭措施良好,对有害气体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良好。

3噪声

本次检测共对2个工种及其作业场所进行了LAeq噪声强度测量。

检测结果显示:各操作工接触噪声的8h等效声级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4高温

对生产车间的加热炉进行了WBGT指数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导热油炉间的WBGT指数符合职业限值。

5工频电场

本次检测对配电室进行了工频电场检测,检测结果为0.08Kv/m,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

评价结论

淄博市淄川城烨物资有限公司500t/a三氯化铝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在职业卫生现场调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的生产工艺、劳动组织及管理模式,划分了评价单元,采用多种评价方法,对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识别,对可能造成的职业病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了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和建议,经综合归纳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1)500t/a三氯化铝项目总体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2)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风险分类有:

(1)化学物质类:粉尘、氢氧化钠、氯气等

(2)物理因素类:噪声、高温等

本项目属于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规定,判定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类别为职业病危害严重。

本项目以其他粉尘、氢氧化钠、氯气、噪声、高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为重点评价因子,产生上述职业病危害的岗位为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的关键控制点。

3)项目在物料输送、反应等生产过程均对有害物质实行封闭化,产生危害因素的生产车间采用半敞开式设置,降低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设置休息室,工人采用巡检方式,减少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时间,对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起到了较好作用,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通过检测,作业场所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4)企业制定了《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发放标准、防护用品发放台帐及使用记录、防护用品的质量等方面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但在自觉佩戴劳动防护用品、防护用品配备种类等方面仍需加强监督。

5)项目辅助用室包括浴室、更衣室、厕所、办公室等,辅助用室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要求。

6)公司设置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了一系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对职业病危害进行了告知,制定了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相关制度,配备了应急救援设施,作业场所设置了警示说明、告知卡,进行了职业病危害申报、应急救援演练,投入了相应的职业病防治经费,以上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但职业病危害申报项目不全,未设置高温警示标识,不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7)淄博市淄川城烨物资有限公司制定了职业健康监护等管理制度,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了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病人的处置进行了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该项目遵守了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建立了相关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制定了必要的管理制度,在运行中采取了综合控制毒物、噪声、高温等职业病危害的防护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仍存在管理上的一些不足。该项目如果根据本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及建议,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治措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危害将进一步降低,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将进一步得到保障。

因此,本评价认为淄博市淄川城烨物资有限公司500t/a三氯化铝项目整改完善后将能够达到职业卫生安全许可条件。

评价建议

(1)生产车间未设置高温的警示标识,配电室未设置工频电场的警示标识。

(2)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不全,应该还包含粉尘、氢氧化钠、噪声、高温。

(3)未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

(4)定期检测报告中未对高温进行检测。

(5)未与应急救援医院签订救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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