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维统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量:2981    From: 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Time:2017-01-30 15:40:03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

山东维统科技有限公司粉煤灰综合利用年产300万m2新型建材产品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单位

山东维统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姚京裕

地理位置

山东维统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淄川经济开发区眉山路以北,张博路附线以西

项目简介

山东维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21日,位于淄川经济开发区,法人为袁国梁,企业拥有丰富的建筑陶瓷生产经验,尤其在资源综合利用领域有着较高水平。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

统维科技公司根据产业升级需求,决定新上粉煤灰综合利用年产300万m2新型建材产品建设项目,利用粉煤灰制备陶瓷粉料,减少对原始粘土、长石和矿物开采的依赖,新生产工艺既增加了产品的附加值又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对当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与环境协调发展意义重大。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版)》,拟建项目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 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 “27、尾矿、废渣等资源综合利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拟建项目投入运行后,可产生粉尘、毒物、噪声、高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保护广大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山东维统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其粉煤灰综合利用年产300万m2新型建材产品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是取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资质认定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鲁)安职技字(2014)第B-0055号)。接受企业委托后,组织有关评价人员对委托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初步分析,筛选出重点评价因子,编制完成了项目预评价方案。在此基础上又进行了现场调研、按照该项目的工艺、规模等指标选择了类比企业,对类比项目职业卫生情况进行了调查及资料收集工作,确定了项目的评价范围、内容、方法等,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编制完成了《山东维统科技有限公司粉煤灰综合利用年产300万m2新型建材产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王殿玺、张霞 

现场采样专业技术人员:采用类比资料,无现场检测

陪同人:姚京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煤灰粉尘、长石粉尘、泥土粉尘、噪声、高温、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硫。

检测结果

采用类比资料,无现场检测

评价结论

1)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拟建项目建设期施工活动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粉尘(水泥尘、矽尘、金属粉尘、腻子粉尘、电焊烟尘、岩棉粉尘等)、化学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锰及其化合物、沥青烟、煤焦油、苯、甲苯、二甲苯等)、物理因素(高温、低温、噪声、振动。等)。

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粉煤灰、长石、电焊烟尘)、有毒有害化学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硫化氢、一氧化碳、臭氧、锰及其化合物)、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紫外线)等。

2)总体布局

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做到了布置紧凑、合理分区,办公及辅助设施和生产区功能分区明确。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

3)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

拟建项目拟采取先进成熟的生产工艺、自动化程度较高,设备按照生产工艺流程进行布局,符合有关卫生学要求。

4)建筑物卫生学

拟采取的各方面措施比较全面,设计比较具体,可操作性较强,能够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5)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拟建项目拟采取的防尘、防毒等职业病防护设施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有关要求,但防噪声和高温的措施仍需进一步完善。

6)应急救援

拟建项目可能导致一氧化碳中毒、夏季作业可能导致中暑事故,生产过程中作业人员可能受到机械伤害,企业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置相应及应急设施,并与就近的医疗机构签订救护协议。

7)个体防护用品

根据调查,企业拟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按照(GB/T11651、DB37/1922、GB/T18664相关要求)为作业人员配备职业病防护用品,能够满足防护要求。

8)职业卫生管理

根据调查,拟建项目试运行期间拟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职业卫生档案,指定专职人员负责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能够满足拟建项目职业卫生管理的需要。

9)职业卫生专项投资

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进行职业病防治经费概算。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项目运行后应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经费的管理,为职业病危害治理和防护提供保障。

拟建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基本执行了我国的有关规定,并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从生产工艺的控制技术及职业病防护措施等方面加以控制。拟建项目若能在以后的设计、施工和正式生产中将已考虑到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设施与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建议一并实施和逐条落实,预计竣工投产后,在正常生产运行条件下,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评价建议

针对企业在职业卫生管理、工程技术、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标识、职业健康检查、施工期职业病防护措施、警示标示职业卫生告知、职业卫生投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对应补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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