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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下午,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资源学院副院长秦广鹏,资源工程系主任张培鹏,地质工程系主任张丽,研究生办公室主任商岩冬,辅导员王淦到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访企拓岗”活动并进行交流。
日前,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发改服务〔2022〕72号)有关要求,在各市发展改革委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山东省2022年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评审认定工作,经第三方评估,初步提出了拟认定的29家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名单,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力上榜。
6月2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发布《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评估技术指南》等5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公告,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DB37/T 4509-2022《矿井防爆门(防爆井盖)安全检测技术规范》、DB37/T 4510-2022《矿井供电系统电能质量检测技术规范》两项标准予以公布。这标志着鼎安公司在标准制修订工作中取得长足进步,公司技术创新再上新台阶。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 |
山东中信钙业(沂南)有限公司300万吨/年石灰石综合利用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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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山东中信钙业(沂南)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魏书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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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岸堤镇大新庄东南320米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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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山东中信钙业(沂南)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10日在沂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总投资50262万元,法定代表人张令墉,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氧化钙、氢氧化钙、重质碳酸钙生产、销售。 山东中信钙业(沂南)有限公司300万吨/年石灰石综合利用项目,地点位于沂南县岸堤镇大新庄东南320米处。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版)》,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300万吨/年石灰石综合利用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粉尘、毒物、噪声、高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山东中信钙业(沂南)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委托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证书编号:(鲁)安职技字(2017)第B-0055号)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 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公司成立了评价小组,组织评价人员对本项目进行了工程分析、资料收集、现场检测等工作,编制了评价方案,按照评价方案开展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编制完成了《山东中信钙业(沂南)有限公司300万吨/年石灰石综合利用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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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门道城、刘兆平 时间:2018年3月24日 现场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徐长松、张腾腾、于新明 时间:2018年3月27~29日 陪同人:魏书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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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 |
粉尘:煤尘、石灰石粉尘; 化学毒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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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 |
1)粉尘 本次检测,各检测点总粉尘、呼吸性粉尘短时间接触浓度均合格,合格率为100%。 2)毒物 本次检测氧化钙、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的短时间接触浓度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3)高温 本次对窑炉处进行WBGT指数测量,数据显示该工作地点温度均符合工作场所WBGT指数的要求,由于检测期间为非高温季节,检测结果仅供参考,夏季最热月另行委托检测评价。 4)噪声 本次检测共对13个工种进行了LEX,8h噪声强度测量,测量结果显示:各工种接触的噪声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合格率为100%。 5)照度 本次共对24个工作场所进行了照度测量,由测量结果得知各工种接触照度强度符合国家职业限值的要求 6)工频电场 本次评价检测工频电场强度均符合接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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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1 职业病危害类别判定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该建项目属于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2 分项结论 (1)本项目在施工、运行中遵循了国家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原则,采取了综合控制粉尘、毒物、噪声、高温等职业病危害的防护措施,符合要求;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进一步完善。 (2)本项目功能分区明确,竖向布置合理;产生噪声、振动较大的设备单独布置在单层布置,设备布局合理,符合要求;生产工艺以自动化,机械化为主,符合要求。 (3)本项目配备了应急救援设备和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但尚未根据规定进行应急救援演练,需进一步进行完善器。 (4)本项目制定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为职工选购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种类不齐全,需进一步补充完善。 (5)本项目厂房设计合理,项目采光和照明能达到要求;各车间办公室设有空调进行空气调节,车间自然通风为主与机械通风相结合;符合要求。 (6)本项目设置浴室、餐厅、厕所等必要的辅助用室,符合要求。 (7)本项目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制定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明确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制定了职业病防治计划及方案,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进行公告栏告知和合同告知,在工作场所设置了警示标识,进行了职业危害申报,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投入了相应的职业卫生经费;但是在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档案、警示标识等方面还存在不足的地方,需要进一步改进; (8)本项目制定《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制度对体检人员、体检项目以及周期做出了相应规定,但本项目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全,不符合要求。 (9)建设项目车间自然通风为主与机械通风相结合,产生粉尘的车间设置了除尘设施,工作场所粉尘、毒物及噪声测量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3 整体结论 本评价通过职业卫生现场调查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分析,认为项目在运行过程采取综合控制毒物、噪声、粉尘等职业病危害的防护措施,设置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人员,制定了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本项目若根据本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及建议,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治措施,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该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可得到更好的控制,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可得到进一步保护。 因此,本报告认为山东中信钙业(沂南)有限公司300万吨/年石灰石综合利用项目能够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能满足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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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建议 |
整改措施 在对本项目全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针对试运行阶段存在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不足,从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个体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综合提出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具体补充措施与建议。 1整改性建议 1.1职业卫生管理 ①本项目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悬挂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警示说明。警示标识设置原则: 多个产生相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的,临近的作业岗位可以共用不应设在门窗或可移动的物体上,其前面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多个警示标识在一起设置时,应按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排列。 ②本项目应组织员工进行高温中暑、中毒、化学灼伤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将演练记录存入职业卫生档案。确保发生职业危害时,作业人员可正确处置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当不符合实际情况时随时进行修订。 1.2职业健康监护 ①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公司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劳动者。 ②公司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③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 ④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⑤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种类,组织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护检查。检查项目、周期以及职业禁忌证应符合《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 2持续改进性建议 进一步完善以下职业卫生档案: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格式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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