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帝福帝新材料有限公司无极渗透A级保温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浏览量:8672    From: 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Time:2019-04-26 10:03:42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

临沂帝福帝新材料有限公司无极渗透A级保温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单位

临沂帝福帝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升

地理位置

临沂帝福帝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兰陵县。

项目简介

临沂帝福帝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企业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矿坑镇棠林产业园2号,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干粉砂浆、挤塑板、泡沫板制品等。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版)》,拟建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范围,因此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时,拟建项目使用的设备也不属于国家淘汰设备,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该拟建项目投入运行后,可产生粉尘、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保护广大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临沂帝福帝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是取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资质认定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鲁)安职技字(2017)第B-0055号)。接受企业委托后,组织有关评价人员对委托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初步分析,筛选出重点评价因子,编制完成了项目预评价方案。在此基础上又进行了现场调研、按照该项目的工艺、规模等指标选择了类比企业(山东基舜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对类比项目职业卫生情况进行了调查及资料收集工作,确定了项目的评价范围、内容、方法等,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编制完成了《临沂帝福帝新材料有限公司无极渗透A级保温板生产线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徐长松、高岩  时间2019年3月22日

现场采样专业技术人员:采用类比资料,无现场检测

陪同人:王升

 

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

因素

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矽尘)、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等。

检测结果

采用类比资料,无现场检测

评价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对临沂帝福帝新材料有限公司无极渗透A级保温板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得到以下结论:

1)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拟建项目建设期施工活动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粉尘(矽尘、电焊烟尘、水泥粉尘、木粉尘、岩棉粉尘、其他粉尘等)、化学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沥青烟、煤焦油、甲醛、甲苯二异氰酸酯、臭氧、锰及其化合物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振动、电离辐射、工频电场、紫外线等)。

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矽尘)、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等。

2)总体布局: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做到了布置紧凑、合理分区,办公及辅助设施和生产区功能分区明确。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

3)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

拟建项目拟采取先进成熟的生产工艺、自动化程度较高,设备按照生产工艺流程进行布局,符合相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

4)建筑物卫生学

拟采取的各方面措施比较全面,设计比较具体,可操作性较强,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5)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拟建项目拟采取的防尘、防噪声等职业病防护措施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有关要求。

6)应急救援

临沂帝福帝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有专门应急救援机构,配置了所需的应急救援设施,能够满足应急救援的要求。

7)个体防护用品

拟建项目根据实际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数及各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按照GB/T11651、DB37/1922、GB/T18664相关要求为作业人员配备职业病防护用品,能够满足防护要求。

8)职业卫生管理

拟建项目申请报告中未提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内容,企业应在拟建项目建成后,根据项目特点,在原有职业卫生管理的基础上,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加强各项制度的落实,并为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职业卫生专项投资

拟建项目职业病防治专项投资能够满足项目职业病的防治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并设置职业卫生专篇,项目运行后应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经费的管理,为职业病危害治理和防护提供保障。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在申请报告中基本执行了我国的有关规定,并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拟建项目若能在以后的设计、施工和正式生产中将已考虑到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设施与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建议一并实施和逐条落实,预计竣工投产后,在正常生产运行条件下,其工作场所各生产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不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职业健康损害可降低到较低水平,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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