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二期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浏览量:2263    From: 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Time:2020-03-26 15:45:32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

德州市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二期扩建项目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

德州正朔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哲兴

地理位置

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铁营镇循环经济示范园内

项目背景

德州正朔环保有限公司于2017年投资建设德州市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该项目各生产处置设施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仍然无法满足市场需要。因此,德州正朔环保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德州市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二期扩建项目,进一步提高该地区危废处置能力,更好的服务周边企业。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李万里、姚克平 时间2019年12月4日

现场采样专业技术人员:李万里、李忠  时间: 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4日

陪同人:张哲兴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胺、苯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化氢、氰化氢、氯化氢、氨、二噁英、镉、汞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等

检测结果

本次评价对该项目存在的粉尘、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胺、苯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化氢、氰化氢、氯化氢、氨、铅尘、铬酸盐、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和测量,检测(测量)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   不符合项

1.该公司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需进一步完善。

2.尚未组织查体结果异常人员进行复查。

评价结论

本评价通过职业卫生现场调查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分析,认为项目在运行过程采取综合控制毒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的防护措施,设置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人员,制定了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本项目若根据本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及建议,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治措施,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该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可得到更好的控制,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可得到进一步保护。

因此,本报告认为德州正朔环保有限公司德州市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二期扩建项目能够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能满足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评价建议

1.建议企业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接受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定期医学随访。以便及时发现职业禁忌证和可疑职业病人,并对职业禁忌者做相应的工作变动处理,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公司应组织下列人员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①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②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人员,如电工作业、驾驶作业等。查体项目应符合《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

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的单位必须是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或职业健康诊断医疗卫生机构。

对可疑职业病人,需安排其进行进一步的观察、治疗和诊断,有职业禁忌证和职业相关损害的应调离原工作岗位。

2.企业需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缺少的职业卫生档案进行补充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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