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集团蓬莱矿业有限公司
浏览量:3044    From: 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Time:2015-06-02 17:39:43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

山东黄金集团蓬莱矿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单位

山东黄金集团蓬莱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文军

地理位置

山东黄金集团蓬莱矿业有限公司位于烟台市蓬莱市大柳行镇

项目简介

山东黄金集团蓬莱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蓬莱市大柳行镇,距蓬莱市区约25公里,交通极为便利,是一座有多年生产历史的采选联合矿山企业。

山东黄金集团蓬莱矿业有限公司位辖齐家沟矿区、虎路线矿区、河西选厂。各种机械设备设施安全可靠,在开采过程中实行边采边探生产方式,安全管理基本已走向“双规”管理轨道。本项目中,山东黄金集团蓬莱矿业有限公司生产规模为2.47万t/a;井下开采方式为浅孔留矿法。

山东黄金集团蓬莱矿业有限公司在采掘生产及辅助生产过程中可产生粉尘、化学毒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保护广大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防治职业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山东黄金集团蓬莱矿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委托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其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刘兆平时间2015年4月1日

现场采样专业技术人员:吕学强、韩学海、张腾腾、刘明

陪同人:赵文军、孙东明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

矽尘、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噪声及手传振动、氡及其子体、二硫化碳

检测结果

1)根据游离二氧化硅的检测,井下采掘产生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均大于10%,故按矽尘职业接触限值判定。本次检测粉尘作业点16个,涉及26个工种,粉尘浓度超标点6个,超标工种为6个。超标作业点为齐家沟矿区河西矿段9中段掘进面、强家沟矿段7中段采场及放矿口、虎路线井3中段掘进面、宁家井4中段掘进及河西选矿厂振动筛、颚式破碎机地点超标.

2) 检测结果显示:各工作场所存在或产生的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二硫化碳的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及硫化氢的最高容许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3) 本次检测共对18个工种进行了LAeq噪声强度测量。

检测结果显示:凿岩工、扒装工、鄂破工、中细碎工、振动筛巡检工接触噪声的8h时间加权平均强度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余工种接触噪声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4) 本次评价对强家沟矿区7中段采场凿岩工工作岗位进行手传振动检测,检测出凿岩机工工作岗位手传振动检测值不符合工作场所手传振动的职业接触限值,

5) 本次对评价的5个井下采掘工作岗位进行了气象条件测量,数据显示所有检测场所采掘工作场所的气象条件符合国家井下采掘工作场所气象条件的要求。

 

 

评价结论

山东黄金集团蓬莱矿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在职业卫生现场调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基础上,结合矿井的生产工艺、劳动组织及管理模式,划分了评价单元,采用多种评价方法,对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识别,对可能造成的职业病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了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和建议,经综合归纳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1)山东黄金集团蓬莱矿业有限公司总体布局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2)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风险分类有:

(1)粉尘类:矽尘

(2)化学物质类: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氮氧化物、二硫化碳

(3)物理因素类:噪声、手传振动

(4)放射性物质:氡及其子体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规定,本项目属于金矿采选业,判定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类别为职业病危害严重。

本项目以矽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二硫化碳、氡及其子体、噪声、手传振动及井下不良气象条件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为重点评价因子,产生上述职业病危害的岗位为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的关键控制点。

3)为控制职业病危害,山东黄金集团蓬莱矿业有限公司设置了综合防尘、防毒、防噪声、防振动等设施且运行有效,降低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对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起到了较好作用,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但通过检测作业场所粉尘、毒物、噪声、手传振动仍然存在部分岗位超标,故仍需进一步加强完善综合控制措施,尽可能使之达到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这是该矿山今后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护的关键控制点。另因生产环境限制,井下作业区较难采取有效防噪声、防振动设施,故应该把加强个人防护、减少接触噪声和振动的时间作为防噪声、振动的主要防护措施。

4)山东黄金集团蓬莱矿业有限公司在《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发放标准、防护用品发放台帐及使用记录等方面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但部分人员未按规定佩戴防尘口罩。

5)山东黄金集团蓬莱矿业有限公司现有的浴室、厕所等辅助用室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要求。

6)山东黄金集团蓬莱矿业有限公司设置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了一系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及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对职业病危害进行了告知,制定了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相关制度,配备了应急救援设施,投入了相应的职业病防治经费,基本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没有按照制度执行、作业场所未设置公告栏和井下化学毒物警示标识及中文说明设置不全面等方面,不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7)山东黄金集团蓬莱矿业有限公司制定了职业健康监护等管理制度,制定了职业健康监护等管理制度,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了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病人的处置进行了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但其针对查体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不全面,查体周期不合理,不符合要求。

综上所述,山东黄金集团蓬莱矿业有限公司现阶段在设计、施工、运行中遵循了国家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原则,在现有的职业病防护条件下,采取了综合控制粉尘、毒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的防护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仍存在设计上、管理上的一些不足。山东黄金集团蓬莱矿业有限公司如果根据本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及建议,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治措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危害将进一步降低,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将进一步得到保障。

因此,本评价认为山东黄金集团蓬莱矿业有限公司整改完善后将能够达到职业卫生安全许可条件。

 

评价建议

(1)检测超标工作面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及操作规程开启喷雾设施及除尘风机;对易产生粉尘的凿岩、破碎作业工序,必须采用机械通风除尘和洒水降尘的措施。超标工作面工人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并及时更换防尘滤膜,并且应该减少接触粉尘的时间

(2)选矿厂要合理使用除尘机,减小超标岗位粉尘浓度,转载点设置喷雾装置或水管提高降尘效果

(3)加强防尘、防毒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转

(4)加强职工职业卫生意识,佩戴防护用品

(5)加强通风排毒,降低作业环境的毒物浓度,特别是选矿车间必须安装排风扇和局扇。

(6)设备密闭 通过对挥发毒物的装置进行密闭,可有效抑制车间毒物浓度,如对选矿车间的黄药加药桶进行密闭,把加药管直接放入选桶底部,减少黄药在空中挥发的时间和机会,可有效降低车间毒物浓度。

(7)接毒工人根据所接触的不同毒物要佩戴不同的防毒面具,减少毒物对工人的危害。

(8)按照制定的制度进行日常检测并进行存档

(9)在企业显著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告栏,并包含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等

(10)建议签订合同时使用新版本《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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