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双合煤矿有限公司双合矿井及选煤厂项目
浏览量:2947    From: 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Time:2015-08-30 16:47:29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

山东双合煤矿有限公司双合矿井及选煤厂项目

建设单位

山东双合煤矿有限公司

联系人

岳彩章

地理位置

山东省鱼台县老砦镇

项目简介

山东双合煤矿有限公司由中油燃气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和鱼台县鑫达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由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资本金3.6亿元。

2010年1月8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以鲁国土资字[2010]15号文批复了《山东省济宁煤田双合井田资源储量分割报告》的评审意见,同意矿井资源储量登记备案;2010年1月23日,双合煤矿首次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C3700002010021110056677,井田面积25.9268km2,开采深度由-750m至-1200m,生产规模45万t/a;2014年12月24,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鱼台县鑫达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和中油燃气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合作建设双合矿井及选煤厂项目核准的批复》(鲁发改外资[2014]1386号)予以项目核准,项目核准矿井生产能力为45万t/a,配套建设选煤厂,总投资106804.61万元;2015年4月13日,山东省煤炭工业局以《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双合矿井-1050m水平安全开采及灾害防治技术论证报告的批复》(鲁煤规发字[2015]56号)批准了该项目的安全开采论证。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拟建项目属煤炭开采及洗选业,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建设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产生粉尘、噪声、毒物、高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对项目建设及生产期间的职业病危害进行预测分析,用以指导项目在建设及生产期间的职业卫生管理,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双合煤矿于2015年1月委托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双合矿井及选煤厂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刘兆平、闫甫、王峰   时间2015年2月10日

现场采样专业技术人员:采用类比资料,无现场检测

陪同人:相飞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

一、矿井部分

粉尘类:煤尘、矽尘、水泥尘、电焊烟尘等。

有毒有害气体类: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物理因素类:噪声、高温、振动、工频电场等。

其它危害因素:氡及其子体。

二、选煤厂部分

粉尘:煤尘、矽尘、电焊烟尘;

化学毒物:氮氧化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盐酸、硝酸等;

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紫外辐射、高温等

检测结果

采用类比资料,无现场检测

评价结论

一、矿井部分:

本评价报告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类比企业的调查资料为依据,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有关标准和要求,对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辨识分析,对职业病危害程度及拟采取的措施进行了评价,得出以下评价结论。

1总体布局

工业场地布置紧凑、工艺流程顺畅、功能分区明确,生产区与非生产区中间设置辅助生产区,将产生粉尘危害较为严重的煤场、选煤厂、动筛车间集中布置在生产区,产生较强噪声的设备单独设置,减少了对非生产取得影响及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生产区布置在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区内无非生产用房;厂区道路设计合理、便捷通畅   ,分别设置3出入口,实现人员、材料、产品分流出入,避免相互影响,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2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

根据工程分析及类比调查分析,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

粉尘类:煤尘、矽尘、水泥尘、电焊烟尘等。

有毒有害气体类: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物理因素类:噪声、高温、振动、工频电场等。

其它危害因素:氡及其子体。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拟建项目属煤炭开采及洗选业,确定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建设项目。

3拟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针对本项目产生及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拟采取的防护措施:对粉尘危害采取提高机械化作业程度、湿式作业、通风除尘等防治措施;对产生的化学毒物采取通风、监测监控措施;对高温危害采取加强通风、机械制冷等措施,对其它物理因素及放射性因素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本项目拟采取的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措施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要求。

4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

根据类比项目调查,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本项目投产后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但个别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仍有可能存在超标现象,如采煤面粉尘浓度、高温,可通过采取个体防护、优化劳动组织,减少接触时间,降低职业危害程度。

5应急救援设施

双合矿井拟建立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入井人员佩戴自救器,与临近矿井签订救护协议,担负该矿井的抢险救援任务,为预防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了保障。企业应在投产前,建立应急救援机构,编制应急预案,明确相关应急设备的种类及数量,并定期组织培训演练。

6生产工艺及设备

拟建项目选用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带式输送机运输,配备的设备先进,机械化程度高,生产工艺成熟,降低了对人员的职业危害,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

7建筑卫生学

矿井工业场地各建筑物均采用热水集中供暖,锅炉房内安装2台蒸汽锅炉,通过热交换器、热水管道供建筑物内采暖。建筑物采用自然通风与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变电所、矿灯房等场所安设轴流排风扇。办公室、调度室等场所安装分体空调,对室内温度进行控制,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

8辅助用室

拟建项目在工业场地设行政办公室、区队办公室、浴室、更衣室、食堂、职工宿舍等福利设施,能够满足本项目投产后的生产需要。

综上所述,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在采取可研报告及本报告补充措施的前提下,职业病危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大多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能够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对于个别超标的作业岗位及场所,可采取加强个体防护、优化劳动组织等措施,控制职业危害。该项目就职业卫生方面而言是可行的。

二、选煤厂部分

本评价报告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类比企业调查资料为依据,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有关标准和要求,对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辨识分析,对职业病危害程度及拟采取的措施进行了评价,得出以下评价结论。

1总体布局

选煤厂布置在矿井工业场地的西北部,位于当地主导风向(东南风向)的下风侧,减少了对非生产区的影响;主厂房南北方向布置,浓缩车间位于主厂房的北部,工艺管线运行距离短,便于管理;介质库位于浓缩车间泵房东边,方便介质添加;压滤车间与主厂房联合布置。整个地面生产系统呈东西方向布置,工广占地面积小,另外,地磅房及运煤大门位于工业场地的西南角,进出车方便,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地面建筑紧凑,工艺流程顺畅,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2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

根据工程分析及类比调查分析,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

粉尘:煤尘、矽尘、电焊烟尘;

化学毒物:氮氧化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盐酸、硝酸等;

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紫外辐射、高温等。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拟建项目属煤炭开采及洗选业,确定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建设项目。

3拟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针对本项目产生及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拟采取的防护措施:从工艺上采取提高机械化程度、避免人员直接操作、采取湿式作业控制粉尘浓度,降低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同时对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隔离噪声源、设置隔声值班室等措施,本项目采取的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措施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要求。

4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

根据类比项目调查,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本项目投产后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但噪声强度仍有可能存在超标现象,可通过采取个体防护、优化劳动组织,减轻职业危害程度。

5生产工艺及设备

拟建项目采用有压二产品重介旋流分选、TBS煤泥分选工艺,生产工艺成熟、设备先进,机械化程度高。将危害程度严重的动筛车间与主厂房分开布置,大型设备设置独立的减振台,高、低压风机单独布置,机泵集中布置在主厂房底层,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6建筑卫生学

工业场地各建筑物均采用热水集中供暖,锅炉房内安装2台蒸汽锅炉,通过热交换器、热水管道供建筑物内采暖。主厂房采用自然通风与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楼、集控室等场所安装分体空调,对室内温度进行控制。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7辅助用室

拟建项目设置综合办公楼、化验室等辅助用室,浴室、更衣室、食堂、职工宿舍等福利设施与矿井建设统一规划,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综上所述,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在采取可研报告及本报告补充措施的前提下,大多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能够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职业健康损害可降低到较低水平,该项目就职业卫生方面而言是可行的。

评价建议

一、矿井部分

1工程技术措施

1.1粉尘防护措施

1)采煤面安装喷雾泵站,确保用水设施水量、水压的要求。

2)落差大于0.5m的转载点设置防尘罩活导向板或溜槽,设置喷雾降尘装置。

3)综掘工作面、喷浆工作面安装除尘器,除尘器应对含尘风流进行有效控制,防治粉尘扩散,提高除尘效果。

4)采掘工作面回风巷至少设置两道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在工作面回风巷净化水幕下风侧设置挡尘帘,运输巷道设置压风喷雾装置。

5)运输巷内应设置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6)机修车间安装轴流排风扇,电焊作业应在通风良好处,作业人员应位于上风侧。

7)矿井揭露煤层后,对煤层的空隙率、水分含量进行检测,对采煤面煤层注水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评价。

8)督促接尘人员佩戴防尘口罩,并及时更换防尘口罩内的过滤膜,以达到其防尘的目的。

9)制定定期冲洗制度,定期对巷壁设备进行冲刷,降低粉尘浓度。

1.2 噪声防护措施

1)尽管企业拟采取的一些噪声防护措施,可降低对作业人员的影响,但仍然存在较高的噪声,必须加强个体防护及个人听力健康监护,对噪声特别高的设备在生产可行的情况下采取工程降噪措施。

2)主、副井信号室应选隔声材料,设置隔声门窗。

3)提升机房、通风机房、压风机房、制冷机房设置隔声值班室,原煤动筛车间设隔声休息室,应保证隔声室内的噪声强度低于接触限值。

4)应加强对防噪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以确保防噪设施正常运转。

5)根据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合理配备个体防护用品。

1.3有毒有害气体防治措施

1)加强通风管理,杜绝串联通风,杜绝无风、微风作业,确保通

风系统稳定可靠。

2)爆破后,须待炮烟扩散完毕后,人员方可进入作业。

3)完善监测监控系统,按规定安装各类传感器,对作业点温度、有害气体进行在线检测。

4)配备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开展日常监测。

5)对已废弃的巷道、采空区,必须及时密闭,设置检查牌板。

1.4高温防治措施

1)类比项目调查发现,企业尽管采取了通风、机械制冷等降温措施,但仍有作业地点温度较高,建议企业在选取制冷设备时,应进一步做好现场调研,配备的制冷机的制冷能力组应有一定的富余量,以满足降温要求。

2)对采煤面回风隅角安装喷雾装置,减少采空区的散热量,设置挡风帘,减少采空区漏风。

3)条件适宜时,可将采煤面泵站设置在采区上下山巷道中,避免设备运转时的散热量进入采煤面。

4)劳动定员中应设热害防治人员。

5)大巷封闭水沟,起到有效的隔热作用。

1.5手传振动防治措施

1)凿岩机设置减振支架、手柄,并为职工配备防振手套,在一定程度上可降低手传振动强度。

2)在允许条件下,应积极采用机械化掘进工艺,避免接触高强度振动工具。

2 管理措施及建议

2.1职业健康管理

1)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主要进行职业病防治的管理,组织实施职业健康体检及健康检护档案的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负责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计划和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经费落实等工作。

按规定成立职业卫生防治领导组。每月由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对上月职业卫生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落实资金、人员、时间进行整改,对下月工作进行安排,确保卫生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建立职业危害防治科,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监(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治疗康复等工作;不具备建立条件时,必须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其提供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服务。

2)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企业应建立《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职业危害与职业病统计报告制度》等13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建立职业卫生岗位责任制和岗位操作规程。

2.2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拟建项目投产后按应规定进行日常监测与定期检测评价。每年委托资质单位对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每3年进行一次现状评价;同时,企业应配备相关的检测仪器及设备,按照煤矿规程的规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日常检测。

2.3警示标识、公告栏

1)在厂区醒目位置设立公告栏,公告栏内容应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

2)拟建项目投产前,应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产生的场所及工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要求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注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3)企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2.4应急救援

项目投产前应成立应急救援机构,编制应急预案,明确相关应急设备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及责任人,并对上岗职工进行应急培训。

2.5职业卫生培训

项目投产前,应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的培训,企业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培训内容应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

2.6健康监护

应对劳动者进行岗前健康查体,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将查体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2.7个体防护

企业应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AQ1051-2008)要求,针对本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制定《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发放的防护用品种类及周期,建立发放台帐,定期为职工发放防护用品。

2.8 辅助用室配备

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要求,该项目应设置职工浴室、更/存衣室、职工休息室、厕所、食堂、应急救援站等相应的辅助用室。

1)在厂区设置集中浴室,浴室内一般按4个~6个淋浴器设一具盥洗器。淋浴器最多每9人配备一个。

2)更/存衣室,便服室、工作服室可按照同柜分层存放的原则设计。更衣室与休息室可合并设置。更衣柜数量设计计算人数应按劳动者实际总数计算。

3)厕所不宜距工作地点过远,并应有排臭、防蝇措施。一般应为水冲式,同时应设洗手池、洗污池。寒冷地区宜设在室内。除有特殊需要,厕所的蹲位数应按使用人数设计。

男厕所:劳动定员男职工人数<100人的工作场所可按25人设1个蹲位,小便器的数量与蹲位的数量相同。

女厕所:劳动定员女职工人数<100人的工作场所可按15人设1个~2个蹲位。

4)就餐场所应根据就餐人数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就餐场所及所提供的食品应符合相关的卫生要求。

5)矿井应建立医务室,配备专业医务人员及必要的医疗救护设备担负职工一般创伤及疾病的救治工作。

2.9职业卫生经费

拟建项目可研报告中未涉及职业卫生专项经费部分,建议在后续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中,将职业卫生经费投入单独估算。下列费用列入企业的职业卫生投资概算。

1)劳动防护用品购置费用。

2)职业健康监护费用。

3)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费用(制冷设备、警示标识、防尘、降尘、防毒、防噪等设施)。

4)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费用。

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及控制效果评价费用。

6)其他相关费用。

3项目施工期间的防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主要工程为地面土建、巷道掘进、设备安装,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毒物、噪声,应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3.1防尘、防毒措施

1)运输施工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必须采取密闭措施,实行密闭车辆运输,防止运输过程发生逸散或泄漏情况。

2)砂石搅拌使用砼车搅拌,再运回施工场地使用,以减少混凝土搅拌扬尘。

3)对砂石料、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进行遮盖。

4)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作业。

5)施工中应注意减少表面裸土,开挖后及时回填、夯实,做到有计划开挖,有计划回填。

6)井下巷道施工采取综合防尘措施。掘进面安装局部通风机实施正压通风,对化学毒物进行稀释排放。

7)电焊、打磨、水泥搅拌等粉尘浓度高的工序佩戴防尘口罩。

8)油漆喷涂、防水作业、防腐作业时,为操作工人配发防毒口罩,加强个体防护,降低有毒物质对人体的危害。

3.2防噪声措施

1)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工具,如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具,同时尽可能采用施工噪声低的施工方法。禁止使用高噪声柴油冲击打桩机、振动打桩机等。

2)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减少噪声的影响。

3)噪音强度高的工作岗位配发耳塞,加强个体防护措施。

3.3管理措施

1)项目施工期间根据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设置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职工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2)项目外委施工时,与外委单位签订的协议中,应明确双方在职业卫生管理中所承担的责任及义务,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职业病危害防治能力的施工单位。

二、选煤厂部分

1工程技术措施

1.1 粉尘防护措施

1)原煤自给煤机进入主厂房,给煤机下料口应采用溜槽的方式将原煤运输到皮带尾,并设置喷雾降尘装置。

2)原煤仓下口给煤机处、动筛车间破碎机、转载点处设置喷雾装置。

3)主厂房、动筛车间设置轴流排风扇,对车间进行排风除尘。

4)在各皮带头转载点进行半封闭、精煤离心机、精煤泥离心机下料口采用半封闭式,减少粉尘的逸散。

5)矸石泄介脱介筛内设有矸石喷水装置,降低粉尘浓度。

6)为降低粉尘产生量,车间各层不定时进行地面洒水,降低空气中粉尘浓度。

7)尾煤压滤机设有出料溜槽,减少粉尘的逸散。

8)煤样室设有轴流风机进行机械通风,使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能较快逸散。

1.2 噪声防护措施

1)在设备布置上,将振动大、速度高的设备尽量放置在底层,设置机座或机架,避免设备与地面直接接触。

2)主厂房高、低压风机单独隔离布置,室内均采取吸声处理。

3)集控室、值班室、煤样室设置隔声门窗,减弱噪声传播。

1.3 化学毒物防护措施

1)在化验室、煤样室设置排风扇对室内进行空气置换,试剂橱、样品橱应设置通风装置。

2)化验室试剂柜、测流仪、量热仪等设施操作时产生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硫酸、硝酸等有害气体,应布置在化验室排风口附近。

3)实验室内安装喷淋洗眼装置,实验人员配发耐酸碱手套。

2 管理措施

该项目职业卫生管理纳入矿井的管理范围,具体措施及建议见矿井部分内容。

3项目施工期间的防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主要工程为地面土建、巷道掘进、设备安装,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毒物、噪声,应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3.1防尘、防毒措施

1)运输施工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必须采取密闭措施,实行密闭车辆运输,防止运输过程发生逸散或泄漏情况。

2)现场浇铸作业时采用商品砼,尽量避免现场混凝土搅拌。

3)对砂石料、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进行遮盖。

4)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作业。

5)施工中应注意减少表面裸土,开挖后及时回填、夯实,做到有计划开挖,有计划回填。

6)电焊、打磨、水泥搅拌等粉尘浓度高的工序佩戴防尘口罩。

7)油漆喷涂、防水作业、防腐作业时,为操作工人配发防毒口罩,加强个体防护,降低有毒物质对人体的危害。

3.2防噪声措施

1)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工具,如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具,同时尽可能采用施工噪声低的施工方法。禁止使用高噪声柴油冲击打桩机、振动打桩机等。

2)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减少噪声的影响。

3)噪音强度高的工作岗位配发耳塞,加强个体防护措施。

3.3防高温措施

1)作业人员夏季应当配置透气性能好、吸汗的工作服。

2)对于暑期作业人员,基层单位应保证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料(包括盐汽水、茶水、防暑降温药品、防暑汤类等)。

3.4管理措施

1)项目施工期间指定专人负责职业卫生的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2)项目施工期间根据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设置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职工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3)项目外委施工时,与外委单位签订的协议中,应明确双方在职业卫生管理中所承担的责任及义务,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职业病危害防治能力的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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