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德晟木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浏览量:2596    From: 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Time:2017-05-09 15:27:08     

聊城德晟木业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网上公开表

建设

单位

聊城德晟木业有限公司

项目

名称

聊城德晟木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

地址

东阿县经济开发区长江一路东首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

危害因素

木粉尘、甲醛、一氧化碳、氨、氢氧化钠、锰及其化合物、电焊烟尘等有毒化学物质;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电焊弧光等物理因素。

检测结果

合格率为93.9%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闫*、刘*等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王*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

2017年3月8日至3月10日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该厂属人造板制造中纤维板制造,代码为C2022;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属于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该厂属制造业中第八类第2项的“人造板制造”,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生产企业。

    根据有关标准的规定和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本次评价的检测项目有木粉尘、一氧化碳、甲醛、氨、氢氧化钠、噪声及工频电场等。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合格率为93.9%。

    该公司总体布局、设备布局和辅助用室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规定的要求。

    该公司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①部分定点及个体粉尘、毒物及噪声浓度(强度)超标;②热压工序部分密闭不严,甲醛浓度接近最高容许浓度;③未在制胶和甲醛罐作业现场设置喷淋洗眼设施,未在高温作业岗位配备急救箱;④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中没有防噪用品和防毒口罩;⑤更衣室未设置更衣橱⑥未下发成立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的文件;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名称应与《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一致,并符合企业实际情况

建议:⑧未设置公告栏,未进行合同告知;⑨015年、2016年未进行职业卫生培训;⑩2016年已申报,但未见回执,且申报项目不全。

建议

(1)对破碎机、砂光机及锅炉上料处的防尘防毒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密封措施有效,排风罩做到罩内负压或罩口风速均匀;

(2)为破碎操作工、砂光机操作工设置休息室并采取隔音措施,减少噪声接触时间,佩戴耳塞或耳罩;

(3)定期为职工配发符合标准要求的防噪耳塞或防护耳罩以及防毒口罩;

(4)与当地医院签订医疗救护协议,在发生急性中毒等职业危害时能够及时提供应急医疗救援;

(5)在制胶和甲醛罐设置喷淋洗眼设施,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现场急救箱;

(6)制定高温中暑、甲醛中毒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对演练的周期、内容、项目、时间、地点、目标、效果评价、组织实施以及负责人等予以明确。应急救提演练的周期应按照相关标准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严重程度分别管理,制定最低演练周期、演练要求及监督部门的监督职责。应如实记录实际演练的全程并存档;

(7)制定并下发成立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的文件,完善制度建设,并符合企业实际情况;

(8)料场上料、热压、翻板、砂光、包装、制胶、甲醛罐、锅炉上料等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分别设置相应的粉尘、噪声警示标识及甲醛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9)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及个人健康档案信息,对上岗前、离岗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10)每年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按照计划落实培训内容、培训人员,做到有考核、有记录、有总结、有培训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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