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有搪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浏览量:3060    From: 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Time:2017-09-20 15:01:50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

临沂大有搪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单位

临沂大有搪瓷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宋振*

地理位置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罗庄街道办事处罗七路南段东侧

项目简介

临沂市大有搪瓷有限公司创建于2006年8月16日,总投资200万元,固定设备投资120万元,厂区占地面积11000m2,建筑面积4000m2,公司现有员工46人,年工作时间300天,主要产品为日用搪瓷制品。厂区由研磨车间、制坯车间、搪烧车间、清洗车间、贴花车间、包装车间、燃气锅炉及配电室等组成,检测期间设备运行正常。

临沂大有搪瓷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粉尘、化学毒物、高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控制职业病危害,维护劳动者的相关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临沂大有搪瓷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其现有生产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崔晓*、高*   时间2017年7月13日

现场采样专业技术人员:崔晓*、王国*、高*

时间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7月29日

陪同人:宋振*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

1、矽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碳酸钠、臭氧、盐酸等。

2、物理因素类:紫外辐射、工频电场、高温、噪声等。

检测结果

1)本项目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矽尘、电焊烟尘(G2B)、其他粉尘(金属粉尘)、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碳酸钠、盐酸、臭氧、紫外辐射、工频电场、高温、噪声;

说明: “G2B”表示可疑人类致癌物。

2)依据现场调查得知:本项目部分劳动者个体防护用品未佩戴或佩戴不全,个体防护意识薄弱;

3)依据检测(测量)结果得知:

所检测(测量)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除高温存在部分超标现象,其余均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搪烧生产流水线挂釉工高温超标原因主要是由于生产设备固有高温发热源以及生产工艺限定,挂釉工岗位靠近流水线,虽然企业在挂釉位设置排风扇、悬挂式风扇以及通风管路进行降温,但检测温度仍然超标。

评价结论

1、职业病防护设施方面:未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档案和管理台帐,未明确防护设施的各级管理责任人,未对检修维护情况进行记录。

2、个体防护措施方面:存在部分作业人员佩戴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粉尘、噪声作业环境工作人员仅佩戴防尘口罩、未佩戴防噪耳塞。

3、应急救援方面:未设置高温中暑等应急救援预案,急救箱药品配备不全未对药品及时进行更新。

4、职业卫生管理方面:未设置及职业卫生公告栏;未取得职业病危害申报回执;未进行在岗人员的职业病健康查体;企业负责人未进行相关的职业卫生培训。

5、工作场所警示标识及说明方面:已设置告知卡,但设置不全面。

6、搪烧生产流水线挂釉工高温强度超过国家接触限值。

评价建议

1、建议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台账,做好检修记录

2、建议定期为职工配发符合标准要求的防噪耳塞或防护耳罩、以及防尘、毒口罩并督促其按要求佩戴

3、建议设置高温中暑等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定期对急救箱药品进行更新。

4、建议在职工经常经过的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向当地安监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并取得回执;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相关负责人应报名参加相关的职业卫生培训并取得证书。

5、建议在研磨车间设置“噪声”、“粉尘”、“碳酸钠”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及警示标示;在制坯车间压机处、赶光机操作位、气动削割机操作位设置“噪声”、“粉尘”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及警示标示;在电焊机操作位设置“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臭氧”、“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紫外辐射”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及警示标示;在混砂操作位设置“粉尘”、“噪声”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及警示标示;在搪烧车间流水线设置“粉尘”、“高温”、“噪声”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及警示标示;在搪烧车间打磨拣选处应设置“粉尘”、“噪声”、“高温”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及警示标示;配电室内应设置“工频电场”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及警示标示;空压机处设置“噪声”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及警示标示;在锅炉巡检位设置“一氧化碳”、“二氧化硫”、“高温”、“噪声”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及警示标示;在清洗车间设置“盐酸”、“碳酸钠”、“噪声”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及警示标示;在贴花车间、包装车间以及仓库设置“粉尘”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及警示标示。

6、企业应合理安排工作制度,同时在夏季季节企业应为接触高温的岗位职工配备清凉油及饮用清凉饮料(含盐量为0.1%~0.2%),饮料水温不宜高于15℃;加强医疗预防工作,对高温作业工人应进行上岗前和入暑前高温检查,凡有高温作业禁忌证者,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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