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滕东生建煤矿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浏览量:3829    From: 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Time:2017-09-20 15:01:50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

山东省滕东生建煤矿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单位

山东省滕东生建煤矿

联系人

候绍*

地理位置

山东省滕州市南鲍沟镇

项目简介

山东省滕东生建煤矿位于山东省滕州市南鲍沟镇境内,距滕州城区10 km,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设计。矿井于2005年1月开工建设,2010年10月竣工投产,2011年5月与枣庄矿业集团柴里煤矿签署了委托管理合同,按合同要求,滕州监狱承担安全监督责任;柴里煤矿全面承担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责任;2016年11月,柴里煤矿正式接管该矿井, 2017年4月,山东省滕东生建煤矿由接管矿井变为枣庄矿业集团二级权属单位。

该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45万t/a,服务年限59.5a,采用一对立井开拓,设置一个开采水平(-865m),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副井进风,主井回风。目前开采煤层为3下煤层,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综采放顶煤后退式采煤法,全部冒落法管理顶板。根据2015年12月25日山东省煤炭工业局《鲁煤规发字[2015]192号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45万吨/年。

山东省滕东生建煤矿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粉尘、化学毒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控制职业病危害,维护劳动者的相关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山东省滕东生建煤矿于2017年7月委托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矿井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业鹏、郝*      时间2017年7月14日

现场采样专业技术人员:*业鹏、陈*、刘*、王国*、郝*

时间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2日

陪同人:候绍*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

1、粉尘(煤尘、矽尘、电焊烟尘、水泥粉尘)、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氨、硫化氢、臭氧、氡及其子体(委托检测)等。

2、物理因素类:紫外辐射、工频电场、噪声、高温、手传振动等。

检测结果

1)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检测分析与评价

尘肺病的发生发展及病变程度与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有关,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越高,发病时间越短,病变越严重。

本次检测,共测定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样品5个,井下3113综放工作面、3111综掘工作面、地面选矸楼矸石手选位以及锅炉房出渣口处的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在5.3-8.1%,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均小于10%,故定义为煤尘;4#联络巷北段炮掘工作面的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在12.3%,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大于10%,故定义为矽尘;喷浆位主要原料为水泥,故定义为水泥粉尘;电焊作业粉尘性质为电焊烟尘。

2)粉尘分散度检测与评价

粉尘对人体的危害程度也与粉尘分散度有关。因为粉尘的分散度越高,其在空气中漂浮的时间越长,沉降速度越慢,被人体吸入的机会就越多;而且分散度越高,比表面积越大,越易参与理化反应,对人体危害越大。

共采集5个工作场所的不同生产工序的粉尘分散度样品15个;经过检测分析,其中采煤、皮带运输、综掘机掘进、耙装机耙装等生产工序产生的粉尘分散度较高。

3)共测定粉尘短时间接触浓度总粉尘样品57个,合格样品54个,合格率94.7%;短时间接触浓度呼吸性粉尘51个,合格样品48个,合格率94.1%。

共检测个体总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样品90个,合格样品87个,合格率96.7%;呼吸性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样品84个,合格样品81个,合格率为96.4%。

4)化学毒物

本次检测,采集各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样品150个。其中硫化氢、臭氧采集最高容许浓度样品,其余均采集短时间接触浓度样品、个体接触浓度样品,或通过劳动者实际接触时间,进行加权计算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所有样品均合格,合格率为100%。

5)噪声

本次检测共对20个接噪工人及其作业场所进行了LEX,8h声强度测量,合格样品为18个,合格率为90%;同时对接噪人员接触噪声进行40h加权计算,经计算有2个工种接触噪声超过国家限值标准。

6)井下气象条件

本次对评价的3个井下采掘工作岗位进行了气象条件测量,数据显示采掘工作场所的气象条件符合国家井下采掘工作场所气象条件的要求。

7)手传振动

本次检测,对4#联络巷北段炮掘工作面打眼工接触手传振动情况进行测量,测量结果得知所测量工作场所打眼工手传振动接害情况均符合工作场所手传振动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8)氡及其子体

本次检测,对3113综放工作面空气中氡浓度进行检测, 检测结果氡浓度为<LLD(LLD=16 Bq m-3),低于《坑道氡及其子体放射防护规定》(GJB1353-92)规定的限值500 Bq m-3,《电离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基本安全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限值1000 Bq m-3,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9)工频电场

本次检测,对地面变电所变配电工所接触工频电场强度进行测量,测量结果显示该工种接触工频电场强度符合工作场所工频电场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10)紫外辐射

本次检测,对维修车间电焊工接触紫外辐射强度进行测量,结果显示该工种接触紫外辐射强度符合工作场所紫外辐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评价结论

1、防尘措施方面:4#联络巷北段炮掘工作面耙装机司机个体呼尘、个体总尘及耙装机操作位的定点总尘、定点呼尘超过国家职业卫生限值标准;

2、防噪声措施:3113综放工作面采煤机司机、泵站司机噪声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3、个体防护方面:个体防护用品发放符合要求,但是部分工人未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如绞车信号工、地面锅炉工等。

4、职业病危害告知方面:工作场所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不齐全,未在压风机房或者主副井绞车房安设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告知卡。

评价建议

1、各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作业规程进行操作,有效落实湿式作业的要求,并保证喷(淋)湿、喷(淋)匀、喷(淋)透,提高降尘效果。

2、加强防尘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转。

3、减少工人接尘时间。

4、在对各防噪声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的同时,接触噪声职工(尤其噪声接近限值岗位)在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必须佩戴防噪声耳塞(耳罩),并尽量减少职工时间接触噪声的时间(可采取轮换作业)。

5、加强职工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检查力度及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保证职工自觉佩戴防尘口罩。

6、完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7、定期为职工配发符合标准要求的防噪耳塞或防护耳罩、以及防尘、毒口罩并督促其按要求佩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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