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信通铝业有限公司冷精轧机组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浏览量:2119    From: 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Time:2018-12-26 10:06:56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 名称

山东信通铝业有限公司冷精轧机组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 单位

山东信通铝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曹志

地理 位置

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热电工业园

项目 简介

山东信通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是一家从事铝板、铝带、铝箔及其制品生产的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企业,公司位于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热电工业园,总占地12322㎡,员工420人,公司运营期间达到年产8万吨铝板、带、箔。公司原有冷轧机和铝箔轧机各一台,冷轧机生产产品为厚度10mm-0.1mm的铝板带,铝箔轧机主要产品为厚度0.015mm-0.5mm铝板带箔,而技改后的冷精轧主要产品为0.08mm-1.2mm厚度的铝板带箔。原有设备因装备水平和设计能力的原因,对厚度为0.08mm-1.2mm的铝板带箔产量较小且质量无法满足客户需求,电耗较大,效率低下。为满足市场和自身发展的需求、完善产品工艺、提升质量、减少资源消耗,公司管理人员通过广泛的国际国内市场调查,并结合多年的生产经验,决定对原有设备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包括铝冷精轧机及其配套设备退火炉。项目达成后,每年将有5万吨产品的生产工艺得以改良,有效提升现有产能60%以上的产品品质,并在节能降耗方面有明显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建设单位在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形成是否满足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评审意见;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主持或者指定分管负责人主持评审工作。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评审意见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对最终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合规性负责。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山东信通铝业有限公司冷精轧机组改造项目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8年6月委托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山东信通铝业有限公司冷精轧机组改造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徐国智、李小光  时间2018年6月12日

现场采样专业技术人员:李小光、马丽妲、颜楷文、徐国智

时间2018年6月24日至2018年6月26日

陪同人:曹志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噪声、高温。

检测 结果

1)粉尘

本次检测对厚箔剪机作业点进行了检测,共测定粉尘定点样品3个,检测结果显示工作地点粉尘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检测粉尘的个体样品6个,检测结果显示个体接触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

2)噪声

本次测量共对4名岗位作业工人进行了LEX,W噪声强度测量,测量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3)高温

本次对退火炉岗位退火工进行了WBGT测量,测量结果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评价 结论

1 职业病类别判定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第73号),该项目属于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中的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

2 综合结论

1)该项目已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该项目总平面布局和设备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3)通过对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调查,结合对项目生产工艺的分析,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噪声、高温。

4)通过对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数据分析,各工种及其工作地点所测粉尘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的要求,所测量各工种接触的噪声、高温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5)该项目已采取的防尘、防噪声、防暑降温设施及措施合理有效,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相关要求。

6)根据本项目已设置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以及现场检测结果,确定本项目的职业危害关键控制点为退火、冷精轧、后箔剪岗位。

7)该项目依托公司的应急体系,针对可能发生的急性职业病危害,编制了现场专项预案,配置了应急设施,基本满足事故应急要求。

8)该项目制定了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和领用管理台账,配备了防尘口罩、防噪耳塞等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符合《职业病防治法》、《个人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9)该项目建筑物设计、采暖、通风、空气调节等符合标准要求,辅助用室的设置符合《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GBZ1-2010)的要求。

10)该企业有健全、可行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制度;对接害职工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卫生培训;制定了综合和专项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应急救援设施;设置了警示标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7]第81号)等有关规定。

11)企业制定了《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内容较健全,制度中的要求得到落实。企业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符合要求。

综上,本评价认为山东信通铝业有限公司冷精轧机组改造项目采取了较为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显示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该项目目前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企业在将来正常生产过程中,在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因此,该项目具备职业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评价

 建议

1针对不符合项的整改措施

本次评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出了整改对策措施与建议,企业应在验收之前整改到位,整改措施见下表:

2预防性措施

1)检维修时的措施

该项目在检修作业时主要涉及电焊等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现场物料中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检维修的建议如下:

(1)若维修采用外委,应委托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对在检维修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在检修时,必须认真组织、加强管理,做好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的监督、检测和监护。检修前必须全面做好职业病危害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控制和应急措施;对全体员工进行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自救互救及应急预案的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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