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鲁村煤矿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浏览量:2367    From: 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Time:2018-12-28 10:09:30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

沂源县鲁村煤矿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建设单位

沂源县鲁村煤矿有限公司

联系人

只玉军

地理位置

山东省沂源县鲁村镇

项目简介

沂源县鲁村煤矿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沂源县鲁村镇,矿井东距沂源县城12km,西距莱芜市43km。沂源县鲁村煤矿有限公司行政区划隶属淄博市沂源县鲁村镇管辖,原名为沂源县鲁村煤矿,为一地方国有中型煤矿。2005年改制为沂源县鲁村煤矿有限公司。

本项目包含井下采掘系统和与辅助生产设施,包括:西1301采煤工作面、东9406采煤工作面、西1306回风巷、东9408皮带巷、供电系统(地面变电所)、压风系统(地面压风机房)、通风系统(井上主通风机房、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机修厂、木厂、污水处理站。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徐建勋、王殿玺、李小光

现场采样专业技术人员:刘祥利、徐国智、赵一鸣、颜楷文等

陪同人:只玉军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

本项目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煤尘、电焊烟尘)、化学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化氢、氨、一氧化碳、臭氧)、噪声、紫外辐射、手传振动、工频电场、氡。

检测结果

1)粉尘

本次检测,共测定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样品4个,根据测定数据本次检测所测粉尘性质为煤尘。共测定总粉尘短时间接触浓度样品54个,呼吸性粉尘短时间接触浓度样品48个;共检测个体总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样品69个、呼吸性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样品63个,由检测结果可知各工种与工作地点接触粉尘浓度的合格率为90%。

2)化学毒物

本次共检测,一氧化碳短时间接触浓度样品30个,二氧化硫短时间接触浓度样品24个,硫化氢短时间接触浓度样品27个,氨短时间接触浓度样品24个,一氧化氮短时间接触浓度样品24个、二氧化氮短时间接触浓度样品24个,锰及其化合物短时间接触浓度样品3个、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样品3个,臭氧短时间接触浓度样品3个,检测结果显示所有样品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合格率为100%。

3)噪声

本次共对20个工人进行了噪声强度测量,合格率为85%。

4)工频电场

本次共对1个地点进行了工频电场强度测量,合格率100%。

5)本次共对1个地点进行了紫外辐射强度测量,合格率100%。

6)本次共对3个地点进行了手传振动测量,合格率100%

评价结论

1 职业病类别判定

沂源县鲁村煤矿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在职业卫生现场调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基础上,结合该企业的生产工艺、劳动组织及管理模式,划分了评价单元,采用多种评价方法,对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识别,对可能造成的职业病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本项目是煤炭开采业,属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判定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类别为职业病危害严重。

2结论

1)总体布局:非生产区位于厂区南部,单独设置,与生产区隔离,影响较小,基本符合职业卫生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 设备布局符合职业卫生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 建筑卫生学符合职业卫生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4) 职业病危害因素:放炮工接触的粉尘浓度超标,割煤机司机和打眼工接触噪声强度超标。

5) 职业病防护设施未定期维护并记录。

6) 应急救援设施符合职业卫生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7) 职业健康监护有待完善。

8) 个人防护用品符合职业卫生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9) 辅助用室符合职业卫生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10) 职业卫生管理符合职业卫生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评价建议

整改措施

本次评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出了整改对策措施与建议,沂源县鲁村煤矿有限公司进行了整改,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1)加强监督职工正确佩戴防尘口罩和防噪耳塞等个体防护用品。

2)将职业健康查体结果附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中。

3)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定期维护和保养,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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