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世安化工有限公司黄磷储存技改项目
浏览量:3363    From: 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Time:2018-05-29 11:40:26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

山东世安化工有限公司黄磷储存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山东世安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

柴明明

地理位置

山东省齐河县仁里集镇工业园

项目简介

山东世安化工有限公司(原山东省齐河县化工厂),始建于1985年,是山东省公安厅消防局消防产品定点生产企业,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仁里集镇工业园。现有固定资产1300多万元,占地面积28800m2,职工168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0人,专职安全管理员3人,技术顾问、大学教授3人、博士生导师1人。因此本公司是集科、工、贸为一体的科技经营企业,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技术开发能力。

本项目黄磷用于企业原有的3000t/a五氧化二磷生产项目。公司原有的五氧化二磷生产项目包括五氧化二磷生产装置1套,原料仓库1座,成品仓库1座以及相关辅助设施等。黄磷采用桶装储存于原料仓库内,最大储存量为50t,生产中需要使用熔融状态的黄磷,企业目前在五氧化二磷生产车间内设置熔磷槽,使用时利用电动葫芦将桶装黄磷吊入熔磷槽,操作过程危险性较高。为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满足生产需求,企业在厂区西部闲置预留地内新建设黄磷储罐区,设置4个半埋地式黄磷储罐:3个容积为190m3的储罐,1个容积为66m3的储罐。储罐埋深1.7m/0.7m,黄磷储罐内液体黄磷表面设置1m高的水封以隔绝空气,储罐设置内盘管,利用热水加热。项目总投资75.08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953m2(约2.9亩),劳动定员9人,其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均依托厂区原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拟建项目投入运行后,可产生粉尘、毒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保护广大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山东世安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是取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资质认定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证书编号:(鲁)安职技字(2017)第B-0055号)。接受企业委托后,组织有关评价人员对委托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初步分析,筛选出重点评价因子,编制完成了项目预评价方案。在此基础上又进行了现场调研、按照该项目的工艺、规模等指标选择了类比企业,对类比项目职业卫生情况进行了资料收集工作,确定了项目的评价范围、内容、方法等,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2018年4月编制完成了《黄磷储存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王殿玺、孙庆鹏  时间2018年2月;

现场采样专业技术人员:采用类比资料,无现场检测;

陪同人:柴明明。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

拟建项目建设期施工活动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水泥尘、矽尘、金属粉尘、腻子粉尘、电焊烟尘、岩棉粉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锰及其化合物、沥青烟、煤焦油、苯、甲苯、二甲苯、高温、低温、噪声、振动。

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黄磷中毒、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

采用类比资料,无现场检测。

评价结论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判定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的“严重”的建设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对山东世安化工有限公司黄磷储存技改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得到以下结论:

(1)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拟建项目建设期施工活动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水泥尘、矽尘、金属粉尘、腻子粉尘、电焊烟尘、岩棉粉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锰及其化合物、沥青烟、煤焦油、苯、甲苯、二甲苯、高温、低温、噪声、振动。

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黄磷中毒、噪声、高温。

(2)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

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黄磷储运、使用过程中可发生化学中毒、高温灼伤。

上述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该项目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

2)总体布局

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做到了布置紧凑、合理分区,办公及辅助设施和生产区功能分区明确。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

3)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

拟建项目拟采取先进成熟的生产工艺、自动化程度较高,设备按照生产工艺流程进行布局,符合有关卫生学要求。

4)建筑物卫生学

拟采取的各方面措施比较全面,设计比较具体,可操作性较强,能够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5)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拟建项目拟采取的防毒等职业病防护设施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有关要求。

6)应急救援

拟建项目可能导致中毒、中暑事故,生产过程中作业人员可能受到机械伤害,企业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置相应及应急设施,并与就近的医疗机构签订救护协议。

7)个体防护用品

山东世安化工有限公司拟根据实际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数及各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按照(GB/T11651、DB37/1922、GB/T18664相关要求)为作业人员配备职业病防护用品。拟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可行,基本能够满足防护要求。

8)职业卫生管理

拟建项目根据措施建议在试运行期间拟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职业卫生档案,指定专职人员负责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能够满足拟建项目职业卫生管理的需要。

9)职业卫生专项投资

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进行职业病防治经费概算。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项目运行后应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经费的管理,为职业病危害治理和防护提供保障。

拟建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基本执行了我国的有关规定,并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从生产工艺的控制技术及职业病防护措施等方面加以控制。拟建项目若能在以后的设计、施工和正式生产中将已考虑到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设施与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建议一并实施和逐条落实。预计竣工投产后,在正常生产运行条件下,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评价建议

1工程技术措施

1)加强设备防腐和密封,减少设备、管线、阀门的跑、冒、滴、漏,避免职业病危害因素直接暴露在空气中。

2)在工作岗位增设防爆照明灯具或增大照明灯具的功率,使工作场所照度达到《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的要求。

3)在使用高毒岗位应设置淋浴洗眼器,并设置伴温或保温设施,淋浴洗眼器的服务半径不大于15m。

2管理措施

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人员

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项目试生产前应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指定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职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

企业应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2012]第47号),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并予以实施。

3)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制度

拟建项目建成后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制度。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范围应当包括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全部工作场所。

4)职业卫生培训

(1)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2)企业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因变更工艺、技术、设备、材料,或者岗位调整导致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应当重新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

5)职业卫生档案

企业应根据《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2)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3)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4)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

(5)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6)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6)职业卫生“三同时”

(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山东世安化工有限公司应根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令[2012]第51号)的要求委托其他机构或自行编制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山东世安化工有限公司应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后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对该专篇进行内审,并将内审意见反馈给设计单位,修正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之后再组织职业卫生专家会同设计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

(3)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拟建项目在投入试运行后30日至180日期间,山东世安化工有限公司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组织自验收,验收过程和验收结果要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当提供施工期总结,包括施工单位概况、工程概况、施工工艺及危害因素、施工期管理(培训、检测、查体、应急、个体防护)等内容。

3个体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建设单位应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和《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DB37/1922-2011)的要求建立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并且对防护用品的质量要严格把关,使防护用品能够达到有效的防护效果;

4辅助用室

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拟建项目生产车间存在高毒物质、高温作业,车间卫生特征分级应为3级。

生产卫生用室按3级规定宜在车间设置浴室,浴室淋浴器的数量,可根据设计计算人数按表4-2计算。

5职业健康检查

(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有关规定组织各岗位工人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劳动者。

(2)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处理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3)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4)拟建项目试生产前,公司应组织下列人员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①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②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人员,如电工作业、驾驶作业等。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的单位必须是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和/或职业健康诊断医疗卫生机构。对可疑职业病人,需安排其进行进一步的观察、治疗和诊断,有职业禁忌证和职业相关损害的应调离原工作岗位。

6警示标识、指令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1)企业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等内容。设置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2)劳动合同告知,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待遇等以合同告知的方式告知劳动者。

3)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当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文)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7应急救援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专项预案,拟建项目主要应急救援目标为高温中暑和化学毒物中毒。

企业应健全职业卫生管理组织,应制定应急救援演练方案,配备全面罩防毒面具、防化服等应急救援物品;现场应急处理设施的设置及应急救援物品管理等方面应进一步完善。

8设备检修或维护

在生产设备检修或维护过程中,维修人员可能接触到高浓度的各种粉尘、锰烟,特别是进入受限空间(储罐或反应器内)作业,容易发生急性中毒,建议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佩戴相应的毒物防毒面具,以防意外的毒物中毒。

在进入密闭或相对密闭的设备内进行检修前应检测设备内相关化学物质的含量和氧含量,并做好个体防护和现场监护工作,以保证检修人员的健康。

9视屏作业建议

视屏作业人员工作时要保持正确的坐姿,每工作45分钟~60分钟,应有意识地休息10分钟~15分钟。控制室夜间照度应达到300lx以上。建议公司对视屏作业人员可能出现的眼部不适、神经症状、腰颈疾患、“空调病”等职业相关损害予以关注。

10职业卫生专项投资

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中或工程建设时,应设置职业卫生专项投资,其内容包括:专项经费总额、卫生防护设施费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验设备费用、应急救援设施费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费用、上岗前体检费用、上岗前培训教育费用等,以及专项经费总额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等,并严格落实,专款专用。

建设施工过程措施建议

为指导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和投产后做好职业卫生工作,特提出以下管理建议。

1)选择不产生或少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筑材料、施工设备和施工工艺;配备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职业病防护设施应进行经常性的危害、检修,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2)在项目施工现场入口处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在施工岗位设置警示标示和说明,使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人员知悉施工现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后果和防护措施。

3)制定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规定施工人员正确使用施工工具,在施工地点的上风向施工。

4)制定合理的劳动制度,加强施工过程中职业卫生管理、教育培训、应急救援培训。

5)施工现场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对施工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6)为作业人员配备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并要求正确佩戴。如防护服、防护手套、防噪声耳塞、防尘口罩、防尘面罩、防毒面罩、护目镜等。

7)存在有毒化学品的施工现场附近应设置盥洗设备,配备个人专用更衣箱;使用高毒物品的工作场所还应设置淋浴间,其工作服、工作鞋帽必须存放在高毒作业区域内;接触经皮肤吸收及局部作用危险性大的毒物,应在工作岗位附近设置不断水应急洗眼器和冲淋器。

8)接触挥发性有毒化学品的劳动者,应当配备有效的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接触皮肤吸收或刺激性、腐蚀性的化学品,应配备有效的防护服、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

9)禁止在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进食和吸烟,饭前班后应及时洗手和更换衣服。

10)采取湿式作业,施工现场粉尘浓度较大时定时喷水,降低空气中粉尘浓度。设置局部防尘设施和净化排放装置。粉尘量大的加强局部通风,作业人员佩戴符合要求的防尘口罩。接触化学毒物的作业人员作业环境为开放式露天作业时,佩戴好防毒面罩;密闭空间作业时,除加强换气通风外,佩戴好防毒面罩。

11)选用低噪声设备,尽可能减少高噪声设备作业点的密度,配备足够衰减值的防噪声耳塞、耳罩。

12)进入密闭空间作业遵守《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等相关操作规程。

13)夏季高温季节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避开中温高温时间施工。严格控制劳动者加班,尽可能缩短工作时间,包装劳动者有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时间。降低劳动者的劳动强度,采取轮流作业方式,增加工间休息次数和休息时间。

14)重视女职工保护。

15)建立应急救援机构或组织,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合理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医疗急救设备、急救药品、个人防护用品等应急救援装备。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化学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施工现场应设置自动报警装置、事故通风设施、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放置必需的防毒用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急使用。应急撤离通道应保持通畅。施工现场配备受过专业训练的急救员,配备急救箱。超过200人的施工工地应配备急救室。与就近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以便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能及时获得医疗救援援助。

16)施工现场或附近设置清洁饮用水供应设施;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营养和卫生要求的食品,并采取预防食物中毒的措施。施工现场或附近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就餐场所、更衣室、浴室、厕所、盥洗设施,并保证设施完好。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休息场所,休息场所应设置男女卫生间、盥洗设施,设置清洁饮用水、防暑降温、防蚊虫、防潮设施,禁止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集体宿舍。施工现场、辅助用室应采用合适的照明器具。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