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中源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中源加油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浏览量:2521    From: 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Time:2018-07-27 10:52:08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

乐陵市中源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中源加油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单位

乐陵市中源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人

白新宏

地理位置

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铁营镇驻地、S247西侧

项目简介

乐陵市中源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中源加油站成立于2016年12月9日,法定代表人:白新宏,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位于德州市乐陵市铁营镇驻地、S247西侧,总占地面积4.65亩。该加油站为新建项目。

该站于2016年12月9日取得了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81MA3CPX093T);该站于2016年12月8日取得了乐陵市城市规划局出具的《关于中源加油站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乐规字﹝2016﹞70号);该站于2016年12月21日取得了乐陵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乐陵市中源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中源加油站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乐发改投资﹝2016﹞226号);该站于2017年6月8日取得了与乐陵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乐陵-01-2017-28);该站于2017年8月25日取得了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东平县环湖路加油站等企业申请成品油零售网点规划确认的批复》(鲁经信消字﹝2017﹞362号);同时委托广东政和工程有限公司按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版)》,拟建项目属于机动车燃料零售业,不是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是取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资质认定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鲁)安职技字(2017)第B-0055号)。接受企业委托后,组织有关评价人员对委托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初步分析,筛选出重点评价因子,编制完成了项目预评价方案。在此基础上又进行了现场调研、按照该项目的工艺、规模等指标选择了类比企业(山东路油油气管理有限公司第十加油站所作为类比现场),对类比项目职业卫生情况进行了调查及资料收集工作,确定了项目的评价范围、内容、方法等,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2018年6月编制完成了《乐陵市中源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中源加油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闫甫、石业鹏、张腾腾   时间:2018年5月12日

陪同人:白新宏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金属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

化学毒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苯、甲苯、二甲苯、汽油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紫外辐射、振动。

危害程度 预测

(1)化学毒物危害程度预测

类比企业的溶剂汽油检测数据显示检测结果皆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说明在正常情况下,对劳动者健康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类比企业的苯系物检测数据显示检测结果皆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说明在正常情况下,对劳动者健康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2)物理因素危害程度分析

①噪声健康危害程度分析

类比企业的个体噪声测量结果显示,加油工接触的8h等效声级和40h等效声级均小于85dB,均构不成噪声作业,因此正常情况下受噪声危害较小。

②高温健康危害程度分析

本项目加油工加油作业,夏季高温季节可能导致中暑发生。

③工频电场健康危害程度分析

本项目对产生工频电场的主要设备均设置屏蔽网或屏蔽罩,且建构筑物皆为砖混式结构,能够对工频电场起到屏蔽作用。

本项目站长巡检作业,其接害时间较短,通过对各配电设施的工频电场进行测量,根据以往加油站工频电场测量结果远低于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说明在正常情况下下,拟建设项目工频电场对劳动者健康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评价结论

1 职业病危害类别判定

1)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目录》(2012年版),结合其原辅材料、产品、生产工艺辨识,乐陵市中源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中源加油站建设项目属于“机动车燃料零售业”,归类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项目。

2 综合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对乐陵市中源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中源加油站建设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得到以下结论:

1)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拟建项目建设期施工活动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粉尘(矽尘、电焊烟尘、水泥粉尘、木粉尘、其他粉尘等)、化学毒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锰及其化合物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振动、电离辐射、工频电场、紫外线等)。

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有毒有害化学物(溶剂汽油、苯、甲苯、二甲苯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等)。加油区加油过程、油罐区为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控的关键控制点。

2)总体布局

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做到了布置紧凑、合理分区,办公及辅助设施和生产区功能分区明确。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

3)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

拟建项目拟采取先进成熟的生产工艺、自动化程度较高,设备按照生产工艺流程进行布局,符合有关卫生学要求。

4)建筑物卫生学

拟采取的各方面措施比较全面,设计比较具体,可操作性较强,能够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5)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拟建项目拟采取的防毒防噪等职业病防护设施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有关要求。

6)应急救援

拟建项目可能导致中毒、中暑事故,企业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置相应及应急设施,并与就近的医疗机构签订救护协议。

7)个体防护用品

拟建项目相关资料中未提及配备个体防护用品的情况,建设单位个体防护的拟配备情况不符合《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和《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等相关规范的要求。由于无拟配备个体防护的详细情况,故不能对建设单位拟配备个体防护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8)职业卫生管理

乐陵市中源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制定了相关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但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未健全。

9)职业卫生专项投资

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进行职业病防治经费概算。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应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项目运行后应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经费的管理,为职业病危害治理和防护提供保障。

拟建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基本执行了我国的有关规定,并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从生产工艺的控制技术及职业病防护措施等方面加以控制。拟建项目若能在以后的设计、施工和正式生产中将已考虑到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设施与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建议一并实施和逐条落实。预计竣工投产后,在正常生产运行条件下,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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