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1000 吨/年吡啶深加工系列产品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浏览量:5131    From: 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Time:2019-06-24 15:18:43     

项目名称

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1000 吨/年吡啶深加工系列产品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

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倪忠*

地理位置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经济开发区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西厂区内

项目简介

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 5月,是以薯类深加工生产醛、酸、胺、吡啶、山梨酸钾等产品的精细生物化工企业。注册资本2亿元,拥有员工40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126人。该公司是由山东泓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南京红太阳集团共同出资兴建的生物化工企业,其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组成为:山东泓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56%股份,南京红太阳集团持有44%股份。目前,公司已完成投资4.2亿元,建设了沼气余热综合利用热电项目、3万吨/年乙胺生产项目、3万吨/年吡啶生产项目及公用配套工程,可实现年产值近10亿元。2013年~2014年,公司销售收入分别为7.27亿元、10.55亿元,利税分别为1.07亿元、1.42亿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的情况进行监测,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其中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工作应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评审意见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对最终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合规性负责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6年12月委托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1000 吨/年吡啶深加工系列产品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业鹏、王殿*          时间2017年2月21日

现场采样专业技术人员:*业鹏、*忠显、郝*、孙庆*、王*军

                      时间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12日

陪同人:倪忠*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

1吡啶、氨、甲醇、一氧化碳、氯气、氯化氢、氢氧化钠、硫化氢等。

2物理因素类:噪声、高温等。

检测结果

1)化学毒物

本次检测,采集工作场所样品228个,检测项目主要为吡啶、氨、甲醇、一氧化碳、氯气、氯化氢、氢氧化钠、硫化氢,其中硫化氢、氢氧化钠、盐酸、氯采集最高容许浓度样品,其余样品采集短时间接触浓度样品,通过劳动者实际接触时间,进行加权计算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所有样品均合格,合格率为100%。

2)噪声

本次检测共对8个工种进行了噪声强度测量,检测结果显示:所有工种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合格率为100%。

3)工频电场

本次检测,对动力电工所接触工频电场强度进行测量,结果显示动力电工接触工频电场强度符合工作场所工频电场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4)高温

因检测期间室外温度未达到或超过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故只对高温进行辨识,未进行测量。

评价结论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结合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存在范围、接触人数、接触时间、接触浓度、危害程度及防护措施进行综合分析,本项目属于(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类,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1)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符合《职业病防治法》中对本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规定。

2)本项目总平面布局和设备布局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3)本项目正常运行状态下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吡啶、氨、甲醇、一氧化碳、氯气、氯化氢、氢氧化钠、硫化氢、高温、噪声、工频电场。虽然经现场检测:所有样品均合格,合格率为100%,但液氯属于高度物质,属于致敏物质,虽然检测数据显示符合国家职业病接触限值,但应做好工作场所的防护和管理,尽可能降低或消除员工接触液氯的次数,严格个体防护设施的佩戴管理,确保员工职业健康。同时本项目随季节变化职业病危害控制点有所变化:高温季节职业病危害控制点应为哌啶车间、吡啶氯化物车间、化验室化学毒物的控制以及工作场所的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佩戴管理;冬季由于天气寒冷,工作场所空气流通不畅,化学物质装卸过程中以及应急状态下的职业卫生管理。因此,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为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转;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佩戴管理;液氯卸车;生产过程中取样、化验;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原料、成品罐区的巡检、维护和产品包装等方面。

4)本项目个人防护用品由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发放,公司制定有《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对工人发放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对佩戴情况进行监督。本项目岗位人员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基本符合《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DB37/1922-2011)的要求。

5)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制定了《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高温中暑现场处置方案》和《硫化氢中毒应急处置方案》等专项应急预案,在生产区域配备了急救药箱等急救设施,本项目应急救援设施设置基本符合《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GBZ1-2010)的要求。

6)本项目主要建筑物的采暖、空气调节、通风、照度等建筑卫生学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7)本项目设置的辅助用室能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

8)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制定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设置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与人员,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组织了职业卫生培训,落实了职业病防治经费。企业应进一步完善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制度,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警示标识等。

9)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组织职工进行了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制定了职业健康检查的制度,但检查人数不全有待进一步完善。

综上所述,本报告认为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在设计、施工中,遵循了国家关于本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原则,采取了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基本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本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评价建议

在对本项目进行全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针对试运行阶段存在的职业病预防方面的不足,提出以下建议:

1、防毒措施

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及有毒气体检测仪的正常使用,并定期检查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避免有毒有害物质积聚,确保排风扇的正常使用。

2、个体防护措施

督促员工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加强监督检查,对过期或失效的个体防护用品,特别是冷冻水装置工序和巡检操作工在正常生产中接触职业病危害低温危害及其所致职业病冻伤,企业应加强巡检工的个体防护,配备合格的防护用品,做好以旧换新工作。

3、应急救援措施

加强应急救援设施维护和管理,加强夏季高温中暑应急演练、硫化氢、氨中毒、一氧化碳等职业病危害应急事故演练,各生产场所确保洗眼淋洗器的正常使用,及时检查、维护气体检测仪,确保仪器正常使用,并与医疗机构签署应急救援协议,并定期配合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

本项目的关键控制点是液氯厂房以及液氯装卸、生产车间加料、采样、检维修过程,企业应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保养,不断强化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同时强化个人个体防护用品的佩戴,确保员工职业健康安全。

4、职业卫生管理

1)加强对职工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增强职工个体防护意识。组织职工进行事故处理、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学习,使职工增强应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能力。

2)根据安监总局《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逐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5、高温防护

因检测期间室外温度未达到或超过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故只对高温进行识别,未进行测量,因此建议企业在夏季高温季节委托具有资质机构进行高温WBGT指数的测量,同时在夏季高温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缩短作业时间,调整员工巡检、取样班次,提供凉爽的休息间,增加工人的休息时间,提供清凉防暑降温饮料,确保不发生高温中暑事故。

6、职业健康监护

企业需进一步落实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体检项目应包括所有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做到一人一档。加强对作业人员必要的防护用品发放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对检查异常者,务必复查,如发现疑似职业病及职业禁忌证,调离或暂时脱离原岗位,妥善安置。经复查若确诊为职业病,企业应该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 2014)的要求给予积极治疗和定期检查并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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