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墅润莱风电二期20MW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网上公开信息表
浏览量:2248    From: 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Time:2021-01-21 09:06:46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

南墅润莱风电二期20MW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单位

青岛润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郭贵林

地理位置

青岛市莱西南墅镇袁家村以南,山里吴家以西的区域内

项目简介

青岛润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计划在青岛莱西南墅镇开发风电资源,总规划规模56MW,分两期建设。一期规模36MW(24×1.5MW),已投产,接入系统方案为:风电场机组经3回集电线路接入风电场110kV升压站内35kV配电装置,经1台40MVA(110/35kV)有载调压主变升压后,通过1回110kV线路“T”接110kV南墅~南岚线路,以110kV电压等级接入山东电网;二期(本期)规模20MW,拟建项目总投资15195万元人民币,拟安装8台单机容量为2.5MW风力发电机组,年上网发电量为47GW·h。

拟建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订)规定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鼓励类”的产业,为“允许类”的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南墅润莱风电二期20MW工程项目在运行期可产生毒物、噪声、工频电场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防治职业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青岛润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南墅润莱风电二期20MW工程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

类比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李万里、李小光   时间2020年8月10日

陪同人:郭贵林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

拟建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化学毒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苯、甲苯、二甲苯、汽油)、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紫外辐射、振动)。

拟建项目正常运行状态下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六氟化硫、噪声、工频电场、高温、低温。

类比检测结果 

类比检测结果均合格。

评价结论

1职业病危害类别

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本工程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其他电力生产”,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根据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在实际运用中,如果建设项目拟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在《目录》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有明显区别的,建设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可以通过职业病危害评价作出综合判断,根据评价结果确定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本工程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噪声、工频电场、六氟化硫,由类比结果可知各项职业病危害因素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因此判定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2总体结论

根据可研报告等资料,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采取了可研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评价建议

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建

工程技术措施

建议SVG室通风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小于十次。

防高温中暑措施

拟建项目建成后存在高温中暑的可能,为企业提出如下建议:

在炎热季节为职工提供含盐(含盐0.1%~0.2%)清凉饮料,饮料水温不宜高于15℃,保证工人水盐代谢平衡,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时间。

用人单位在下列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4)夏季高温时段巡检风机时,至少两人一起巡检并携带相关救治药物,出现中暑时可及时报警、救治;

5)夏季高温时段巡检风机塔筒时,应先开启塔筒门进行一段时间通风后再行进入作业,并有监护人员陪同。

6)建议企业为员工配备防晒霜、遮阳帽等防晒用品。

8.3防低温冻伤措施

建议企业为巡检工在冬季配备棉服、棉鞋等防寒用品。

职业卫生管理

职业卫生培训

1)拟建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2)拟建项目因变更工艺、技术、设备、材料,或者岗位调整导致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应当重新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病危害告知

1)拟建项目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等内容。设置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2)劳动合同告知,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待遇等以合同告知的方式告知劳动者。

3)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当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文)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职业卫生档案

企业应根据《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2)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3)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4)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

5)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6)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职业卫生“三同时”

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南墅润莱风电二期20MW工程项目应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17]第90号)的要求委托其他机构或自行编制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南墅润莱风电二期20MW工程项目应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后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对该专篇进行内审,并将内审意见反馈给设计单位,修正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应当形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书面报告备查。

3)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拟建项目在投入试运行后30日至180日期间,南墅润莱风电二期20MW工程项目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组织自验收,验收过程和验收结果要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当提供施工期总结,包括施工单位概况、工程概况、施工工艺及危害因素、施工期管理(培训、检测、查体、应急、个体防护)等内容。

4)建设单位应当形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书面报告备查,并通过公告栏、网站等方式及时公布《预评价报告》编制单位、评价结论、评审时间及评审意见等信息。

职业健康监护

1)应严格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12]第49号)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规定,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离岗后医学随访以及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对职业健康检查异常者按规定进行复查,对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病人及时向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报告,并查找原因,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职业禁忌、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人的处置。按照规定在暑期来临之前安排高温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建议企业按照山东高温天气和防暑降温措施办法,在高温季节来临前为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外委作业的职业病防治建议

风电场油品化验及六氟化硫填充更换等在进行工程外委外包时,要对拟承包工程的单位资质、人员资质、技术装备状况等进行严格审查,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要加强对外委外包工程的职业健康管理,将外委外包单位和人员纳入职业卫生管理范围。加强对外委外包单位作业现场的日常巡查检查,发现作业单位违反职业危害防治操作规程或施工人员不佩戴防护用品的,要立即进行纠正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六氟化硫气体充装时,六氟化硫新气中可能存在一定量的毒性分解物,在使用六氟化硫新气的过程中,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制造厂提供的六氟化硫气体应具有制造厂名称、气体净重、灌装日期、批号及质量检验单,否则不准使用。对新购入的六氟化硫气体要进行抽样复检,参照DL/T595—1996《六氟化硫电气设备气体监督细则》实施。复检结果应符合六氟化硫新气标准,否则不准使用。从钢瓶中引出六氟化硫气体时,必须用减压阀降压。避免装有六氟化硫气体的钢瓶靠近热源或受阳光曝晒。使用过的六氟化硫气体钢瓶应关紧阀门,戴上瓶帽,防止剩余气体泄漏。室内设备充装六氟化硫气体时,要开启通风系统,并尽量避免和减少六氟化硫气体泄漏到工作区。要求用检漏仪做现场泄漏检测,工作区空气中六氟化硫气体含量不得超过1000μL/L。

设备解体前,应对设备六氟化硫气体进行必要的分析测定,根据有毒气体含量,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设备解体工作方案,应包括安全防护措施。设备解体前,用回收净化装置净化六氟化硫运行气,并对设备抽真空,用氮气冲洗3次后,方可进行设备解体检修。解体时,检修人员应穿戴防护服及防毒面具。设备封盖打开后,应暂时撤离现场30min。在取出吸附剂,清洗金属和绝缘零部件时,检修人员应穿戴全套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用吸尘器和毛刷清除粉末。将清出的吸附剂、金属粉末等废物放入酸或碱溶液中处理至中性后,进行深埋处理,深度应大于0.8m,地点选在野外边远地区、下水处。六氟化硫电气设备解体检修净化车间要密闭、低尘降,并保证有良好的地沟机力引风排气设施,其换气量应保证在15min内全车间换气一次。排出气口设在底部。

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拟建项目应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和《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DB37/1922-2011)的要求建立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并且对防护用品的质量要严格把关,使防护用品能够达到有效的防护效果

根据《护听器的选择指南》,为接触噪声作业人员配备防噪声耳塞或耳罩,大于85dB的工作场所必须配备。低于85dB的工作场所根据需要配备。耳塞防护效果一般可达降噪15dB左右。

拟建项目巡检作业,尤其是风机机组在山区巡检,存在夏季高温,建议夏季配备防暑药品及遮阳帽、防晒霜、防蚊虫叮咬的防护用品等。

职业卫生专项投资

拟建项目的职业病防治专项投资经费未列明职业病防治专项投资详细经费概算,在之后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中应详细列明职业病防治各项经费预算,主要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病防治个人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包括应急药品)、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职业健康查体、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组织工作经费、工伤保险等各项详细经费预算。

施工期建议

为指导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和投产后做好职业卫生工作,特提出以下管理建议。

1)选择不产生或少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筑材料、施工设备和施工工艺;配备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职业病防护设施应进行经常性的危害、检修,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2)在项目施工现场入口处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在施工岗位设置警示标示和说明,使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人员知悉施工现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后果和防护措施。

3)制定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规定施工人员正确使用施工工具,在施工地点的上风向施工。

4)制定合理的劳动制度,加强施工过程中职业卫生管理、教育培训、应急救援培训。

5)施工现场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对施工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6)为作业人员配备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并要求正确佩戴。如防护服、防护手套、防噪声耳塞、防尘口罩、防尘面罩、防毒面罩、护目镜等。

7)存在有毒化学品的施工现场附近应设置盥洗设备,配备个人专用更衣箱;使用高毒物品的工作场所还应设置淋浴间,其工作服、工作鞋帽必须存放在高毒作业区域内;接触经皮肤吸收及局部作用危险性大的毒物,应在工作岗位附近设置不断水应急洗眼器和冲淋器。

8)接触挥发性有毒化学品的劳动者,应当配备有效的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接触皮肤吸收或刺激性、腐蚀性的化学品,应配备有效的防护服、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

9)禁止在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进食和吸烟,饭前班后应及时洗手和更换衣服。

10)采取湿式作业,施工现场粉尘浓度较大时定时喷水,降低空气中粉尘浓度。设置局部防尘设施和净化排放装置。粉尘量大的加强局部通风,作业人员佩戴符合要求的防尘口罩。接触化学毒物的作业人员作业环境为开放式露天作业时,佩戴好防毒面罩;密闭空间作业时,除加强换气通风外,佩戴好防毒面罩。

11)选用低噪声设备,尽可能减少高噪声设备作业点的密度,配备足够衰减值的防噪声耳塞、耳罩。

12)进入密闭空间作业遵守《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等相关操作规程。

13)夏季高温季节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避开中温高温时间施工。严格控制劳动者加班,尽可能缩短工作时间,包装劳动者有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时间。降低劳动者的劳动强度,采取轮流作业方式,增加工间休息次数和休息时间。

14)重视女职工保护。

15)建立应急救援机构或组织,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合理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医疗急救设备、急救药品、个人防护用品等应急救援装备。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化学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施工现场应设置自动报警装置、事故通风设施、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放置必需的防毒用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急使用。应急撤离通道应保持通畅。施工现场配备受过专业训练的急救员,配备急救箱。超过200人的施工工地应配备急救室。与就近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以便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能及时获得医疗救援援助。

16)施工现场或附近设置清洁饮用水供应设施;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营养和卫生要求的食品,并采取预防食物中毒的措施。施工现场或附近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就餐场所、更衣室、浴室、厕所、盥洗设施,并保证设施完好。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休息场所,休息场所应设置男女卫生间、盥洗设施,设置清洁饮用水、防暑降温、防蚊虫、防潮设施,禁止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集体宿舍。施工现场、辅助用室应采用合适的照明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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