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中嘉矿业有限公司宋家沟矿区露天开采改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浏览量:2256    From: 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Time:2021-01-29 14:11:50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

烟台中嘉矿业有限公司宋家沟矿区露天开采改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单位

烟台中嘉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书锋

地理位置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市

项目简介

烟台中嘉矿业有限公司宋家沟矿区现为一生产矿区,拥有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在生产过程中,矿山在原设计露天开采境界深部及外围开展了进一步探矿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2019年4月,中嘉公司委托山东省第三地质矿产勘查院按照《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宋家沟矿区金矿露天开采工业指标推荐书》重新论证批复的露天开采工业指标,编制提交了《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宋家沟矿区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核实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根据该报告,矿区现采矿权范围内新增大量金矿资源。

为了更好的将资源优势转换为经济优势,合理开发矿产资源,获得更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烟台中嘉矿业有限公司拟在现露天采坑基础上结合新增矿产资源的分布情况,对现有露天开采境界范围进行扩大,对开采系统进行调整,以适应新增矿量的开采要求,同时生产规模拟扩大为90万t/a。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鹿超、徐长松

现场采样专业技术人员:鹿超、徐长松

陪同人:周书锋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

矽尘、噪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工频电场。

类比检测结果

1)工作场所粉尘浓度的检测分析与评价

本次检测共采集粉尘短时间接触浓度样品18个,共采集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样品18个,检测结果显示除破碎工接触粉尘浓度超标外其余所测工种和工作地点粉尘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粉尘超标原因:

受生产工艺影响破碎作业时粉尘产生量大、工人作业时间长导致破碎工长时间接触粉尘浓度超标。

2)工作场所化学毒物的检测分析与评价

本次检测共采集各工作场所化学毒物样18个。检测项目主要为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的短时间接触浓度,检测结果显示所测样品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3)工作场所的噪声检测分析与评价

本次检测对7个岗位进行了LEX,8h噪声强度测量。检测结果显示:作业岗位工人接触的噪声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

评价结论

(1)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水平: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是:粉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工频电场及噪声、高温。根据类比企业职业卫生调查和对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项目在采取了本报告提出的防护措施建议后,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低于职业接触限值要求,有毒有害物质在正常生产状况下可有效控制。

(2)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建设项目开发利用方案中针对化学毒物拟采取的设计原则和防护措施基本合理可行。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3)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烟台中嘉矿业有限公司制定了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根据安全生产和防治职业病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劳动环境和条件,配备防护用品,符合《个体防护用品装备选用规范》(GB/T11561-2008)的要求。

(4)应急救援措施:建设项目烟台中嘉矿业有限公司应针对夏季高温中暑、有毒气体中毒窒息事故等制定职业卫生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

(5)总体布局:建设项目总体布局紧凑、分区合理,生产装置区和辅助设施功能分区明确,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6)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设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成熟,其技术路线合理可行,主要生产装置布局合理,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7)建筑卫生学:建设项目建筑物的采暖、通风、空调、采光及照明相关设计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建筑物地面墙面防腐、防渗处理基本符合要求。

(8)辅助用室:建设项目设置中控办公室,拟利用厂区原有食堂、浴室等辅助用室,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9)职业卫生管理:建设项目烟台中嘉矿业有限公司现有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基本满足职业卫生管理的需求。

(10)职业卫生专项投资:建设项目未涉及职业卫生专项投资费用,企业应严格落实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和职业健康体检等职业卫生专项投资费用,确保资金按时到位。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在开发利用方案报告中基本执行了我国的有关规定,并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建设项目若能在以后的设计、施工和正式生产中将已考虑到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设施与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建议一并实施和逐条落实,预计竣工投产后,在正常生产运行条件下,其工作场所各生产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不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职业健康损害可降低到较低水平,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评价建议

建设项目在生产环境、劳动过程中及特殊条件下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不可避免,提供良好生产环境、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监督劳动者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作业,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建设项目在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之后,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护专篇的设计;在试生产过程中应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进一步减小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危害;建议建设单位在项目试运行期间做好上岗前职工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卫生知识和个体防护能力培训、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告知等前期工作;针对预测粉尘可能超标的破碎等工种和工作场所设计单位应采取增加喷雾装置、安装除尘器等工程技术手段确保工作场所粉尘浓度满足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建议建设单位强化职业病防治措施,督促工人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加强日常清扫、洒水,避免积尘产生二次扬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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