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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下午,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资源学院副院长秦广鹏,资源工程系主任张培鹏,地质工程系主任张丽,研究生办公室主任商岩冬,辅导员王淦到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访企拓岗”活动并进行交流。
日前,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发改服务〔2022〕72号)有关要求,在各市发展改革委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山东省2022年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评审认定工作,经第三方评估,初步提出了拟认定的29家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名单,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力上榜。
6月2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发布《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评估技术指南》等5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公告,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DB37/T 4509-2022《矿井防爆门(防爆井盖)安全检测技术规范》、DB37/T 4510-2022《矿井供电系统电能质量检测技术规范》两项标准予以公布。这标志着鼎安公司在标准制修订工作中取得长足进步,公司技术创新再上新台阶。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 |
临沂市红太阳玛钢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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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临沂市红太阳玛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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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罗庄街道朱张桥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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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临沂市红太阳玛钢有限公司创建于2004年12月8日,总投资500万元,主要从事玛钢铸造配件的生产与销售,年产约2000t,厂区占地面积8567m2,目前现有员工57人。检测期间生产运行状况良好,厂区包括铸造车间、加工车间、倒角车间、镀锌车间、梭式窑炉车间、包装车间、供电系统、供水系统、办公室及辅助生产设施。临沂市红太阳玛钢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粉尘、化学毒物、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紫外辐射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控制职业病危害,维护劳动者的相关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临沂市红太阳玛钢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委托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其现有生产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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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英文 、*晓明 现场采样专业技术人员:*英文 、*晓明、刘*利、张* 陪同人:郭*峰 时间2017年4月1日-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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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 |
矽尘、金属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硫、臭氧、盐酸、氧化锌、紫外辐射、工频电场、高温、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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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 |
1)粉尘 本次检测,共测定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样品2个,铸造车间的运料皮带操作位、造型操作位的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分别为27.9%、33.6%,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均大于10%,故定义为矽尘;电焊作业粉尘性质为电焊烟尘。共测定粉尘短时间接触浓度总粉尘样品51个,合格样品51个,合格率100%;短时间接触浓度呼吸性粉尘20个,合格样品20个,合格率100%。共检测个体总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样品66个,合格样品66个,合格率100%;呼吸性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样品36个,合格样品36个,合格率为100%。 2)化学毒物 本次检测,采集生产车间样品90个,检测项目主要为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臭氧、锰及其化合物、盐酸、氧化锌,其中臭氧、盐酸采集最高容许浓度样品,其余样品均采集短时间接触浓度样品、个体接触浓度样品,或通过劳动者实际接触时间,进行加权计算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检测结果显示:所有样品均合格,合格率100%。 3)噪声 本次检测共对12个工种进行了噪声强度测量,检测结果显示:加工车间攻丝工、镀锌车间镀锌工、倒角车间倒角工接触噪声超过国家限值要求,其余工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合格率为75%。 4)紫外辐射 本次检测,对电焊工作岗位处的紫外辐射照度进行了测量,检测结果显示,电焊机处的紫外辐射照度合格,合格率100%。 5)工频电场 本次检测,对配电室工作场所的巡检电工所接触工频电场强度进行测量,结果显示工作场所工频电场强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合格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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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1、职业病危害的告知:企业未将各岗位以公示牌的形式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向劳动者公布。 2、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场所未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告知卡。 3、职业卫生监护:企业未建立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未提供的职业健康检查资料,在评价期间企业已委托临沂罗庄中心医院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 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检测评价期间向罗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期间未见回执。 5、总体布局:加工车间位于厂部办公楼一层,加工车间设置攻丝机10余台,正常生产期间产生噪声较大。 6、职业卫生培训:企业职业卫生主要负责人未接受安监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未取得培训考核的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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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建议 |
1、企业应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将相关法律法规、职业病管理机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职业健康查体结果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进行公布; 2、应在铸造车间南侧设置“粉尘”、“噪声”“锰及其化合物”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及警示标示;在梭式窑炉车间南墙上设置“高温”、“一氧化碳”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及警示标示;在抛丸机处设置“粉尘”、“噪声”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及警示标示;在倒角车间西墙上设置“粉尘”、“噪声”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及警示标示;加工车间增设“粉尘”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及警示标示;酸洗池处设置“盐酸”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及警示标示;镀锌槽工作位应设置“氧化锌”、“噪声”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及警示标示;配电室内应设置“工频电场”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及警示标示;空压机处设置“噪声”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及警示标示; 3、应建立职工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将档案保存在安环科,一人一档,由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保存。该档案包括职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 4、及时将职业病申报回执取回并存档。 5、建议将厂部办公区域移至厂区北侧综合办公区域。 6、建议企业职业卫生主要负责人接受安监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并取得培训考核的相关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