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年产 10 万台(套)商用车仪表台及门板汽车零部件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浏览量:3219    From: 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Time:2018-08-24 10:45:16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

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年产 10 万台(套)商用车仪表台及门板汽车零部件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

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联系人

田广芹

地理位置

济南市长清区经十西路9566号平安集团工业园内

项目简介

长春富维一江森自控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成立于2008 年4月,2017年2月经过工商变更手续,更名为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注册于济南市长清区经济开发区时代路6  号,是一家主要从事生产汽车座椅、仪表板、门里板、车身电子、发动机电子饰件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及售后服务的企业。企业于2008年 2月和 2012年11月在济南市长清区经济开发区时代路6号相继开发建设了“汽车门板、仪表板生产制造项目和 UC7卡车仪表板生产制造项目”,两个项目均已获得济南市长清区的审批和验收,“汽车门板、仪表板生产制造项目”于 2008 年8月29日取得了审批意见,“C7卡车仪表板生产制造项目”审批文号为“济长环报告表 ( 2012 ) 162号”,验收文号分别为“济长环建验[2015]02 号”、“济长环建验 [2014]01号”。由于现有场地有限,生产规模受到限制,为了适应市场的发展,企业计划投资6500万元,租赁济南市长清区经十西路9566号平安集团工业园内闲置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项目的搬迁,项目搬迁后产品型号发生变化,增加注塑、热销焊接、喷胶、活化等工序,高压浇注工序外协,无喷漆等表面处理工艺,年产10万台(套〉商用车仪表台及门板汽车零部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政策,项目须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判定该项目属于名录中“二十五、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71汽车制造”类别,不属于“整车制造(仅组装的除外) ;发动机生产;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零部件生产”,环评类别应为环境影响报告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拟建项目投入运行后,可产生粉尘、毒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保护广大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委托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是取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资质认定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证书编号:(鲁)安职技字(2017)第B-0055号)。接受企业委托后,组织有关评价人员对委托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初步分析,筛选出重点评价因子,编制完成了项目预评价方案。在此基础上又进行了现场调研、按照该项目的工艺、规模等指标选择了类比企业(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华信厂区(位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类比企业为本公司已正常投产厂区,除地理位置有差异外,其他方面有较强可比性。对类比项目职业卫生情况进行了调查及资料收集工作,确定了项目的评价范围、内容、方法等,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编制完成了《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年产 10 万台(套)商用车仪表台及门板汽车零部件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对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并提交建设单位后,项目变化引起的评价-范围的变化,评价单位不再承担责任。本项目在评价结束后,因设备和工艺、布局等重大更改后,出现新的职业病危害问题,建设单位应另行委托评价。凡涉及拟建项目环保和安全评价问题,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本报告对安全、环保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闫甫、徐长松、张帅 时间2018年5月14日

现场采样专业技术人员:采用类比资料,无现场检测

陪同人:田广芹、孙建钊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MDI、TDI、正己烷、乙酸丁酯、噪声、高温等

检测结果

采用类比资料,无现场检测

评价结论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本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判定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的“较重”的建设项目。

(1)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拟建项目建设期施工活动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水泥尘、矽尘、金属粉尘、腻子粉尘、电焊烟尘、岩棉粉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锰及其化合物、沥青烟、煤焦油、苯、甲苯、二甲苯、高温、低温、噪声、振动。

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邻苯二甲酸二辛脂、氯乙烯、氯化氢、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等。

(2)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

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氯化氢、高温。

上述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该项目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

2)总体布局

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做到了布置紧凑、合理分区,办公及辅助设施和生产区功能分区明确。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

3)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

拟建项目拟采取先进成熟的生产工艺、自动化程度较高,设备按照生产工艺流程进行布局,符合有关卫生学要求。

4)建筑物卫生学

拟采取的各方面措施比较全面,设计比较具体,可操作性较强,能够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5)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拟建项目拟采取的防毒等职业病防护设施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有关要求。

6)应急救援

拟建项目可能导致中毒、中暑事故,生产过程中作业人员可能受到机械伤害,企业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置相应及应急设施,并与就近的医疗机构签订救护协议。

7)个体防护用品

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拟根据实际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数及各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按照(GB/T11651、DB37/1922、GB/T18664相关要求)为作业人员配备职业病防护用品。拟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可行,基本能够满足防护要求。

8)职业卫生管理

拟建项目根据措施建议在试运行期间拟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职业卫生档案,指定专职人员负责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能够满足拟建项目职业卫生管理的需要。

9)职业卫生专项投资

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应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项目运行后应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经费的管理,为职业病危害治理和防护提供保障。

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的有关规定,并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从生产工艺的控制技术及职业病防护措施等方面加以控制。拟建项目若能在以后的设计、施工和正式生产中将已考虑到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设施与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建议一并实施和逐条落实。预计竣工投产后,在正常生产运行条件下,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评价建议

(1)按照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及措施 ,使其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2)采取多种培训形式,提高全员职工的职业卫生防护意识。

(3)必须加强监督检查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

(4)对采取控制措施后仍有可能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噪声工作场所,除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外,应合理制定工作制度,适当缩短工作人员的接触时间,定期轮换作业岗位。

(5)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粉尘、噪音、化学毒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应执行生产过程中的各项管理制度及措施。

(6)本项目方案设计中没有涉及职业卫生的投入经费,建议在今后的防护设施设计中进行专项概算,以指导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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